張嫮目
9月3日晚,音樂人張珂玄發微博長文直指男友張嫮目對其家暴,并曬出多圖佐證。長文中,張珂玄列舉張嫮目幾大罪狀,稱其“單方面使用暴力數次”、“嚴重侵犯隱私權”、“進行各種恐嚇和威脅”、“言語羞辱和誹謗,曝光私人信息”、“憑個人心情肆意損壞我的私人財物”、“強迫發生關系”等。張珂玄還表示所有證據都已提供給警方,自己也將繼續配合調查。
據了解,張嫮目為中國內地男歌手,曾于2018年參加《明日之子》第二季。
原文如下:本人張珂玄,很抱歉這段時間因為私人的事情叨擾到大家,現對這些天的事情做出說明,這可能是一個跟大家之前所見所聞截然不同的版本。而這一切,皆與張三彌及她的音樂/作品無關。
本人于今年五月在微博結識張嫮目,見面后他開始追求我,六月初他以朋友借住一晚之名搬入我的家中,因為互有好感,我們很快確定戀愛關系,順理成章開始同居生活。戀愛期間,因對對方的不甚了解、不夠信任,以及太快步入同居生活導致的私人空間重疊令我們產生了巨大的矛盾。本以為因三觀不同、生活訴求不同最后選擇分道揚鑣是一件簡單的事,但是戀愛期間甚至分手階段,張嫮目喜怒無常、反反復復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發指,忍無可忍。
一,單方面對我使用暴力數次。
交往期間,張嫮目總是會對我上一段感情刨根問底,不斷追究我過去感情的一些細枝末節,例如前男友是否來過自己家中、是否見過各自父母、2018年巡演期間開的大床房還是標間、去過什么地方誰拍的相片、或是我不愛提起的曾用名等等等等。對于這些已經成為過去式的事情,我本就不想也不愿再提及,再加上我生性隨意又怕麻煩,于是習慣采取敷衍逃避的態度。但是張嫮目卻一口咬定我是打著愛的幌子刻意隱瞞欺騙,常常借此暴怒對我動手,只要我的回答不是他心中想要的答案或者與過去的真實情況不符、令他不滿,他就會采取極端手段。
暴力內容從第一個掌摑開始,逐漸演變成拳打腳踢。在北京,我的家中,他動手六次有余。最嚴重的一次:把我從客廳踹到了房門口,讓我給他下跪,朝我的腹部背部腿部猛踢,抓起我的頭不停扇我耳光,拿衣架對我瘋狂抽打到幾個衣架都變了形,用言語攻擊我是婊子爛貨剩飯下等人。當時我已被他打得動彈不得癱軟在地,而他為了迫使我開口回應,拿剪刀揪著我的頭發不由分說便下手剪,剪得參差不齊不倫不類,并且扒開我的衣褲拍攝照片。毆打突如其來,我來不及反應,腦袋一片混亂,幾乎失去意識,僅存的求生意志讓我一次次想往外爬,都被他狠狠拖住了。在稍微清醒后才發現自己褲子已經尿濕,口腔內全是血,面部青腫發紫,渾身疼痛瘀傷,家中一片狼籍。我躲到了廁所,他同樣剃了自己的頭發,如此行為使我更加恐懼防備。
暴力發生的地點不止在北京的家中,還在我奶奶和爸爸就睡在隔壁的自己家中。當時因為他口中「我欺騙他的感情總共25次」為由,所以說打完我25個耳光就可以跟我分手。他讓我跪在床上數抽到了第幾個。他下手很重,所以在抽到第七還是第八個的時候我已經受不了了,我明顯感覺牙關節就要脫出且面部歪斜。那幾天我再度鼻青臉腫,因不敢讓父親知道,在家里一直戴著帽子。
在他巡演廣州站酒店的房間,他威逼我通知粉絲把超話提到過前任的微博清理干凈,我怕他再次對我使用暴力,便要往外逃,他狠勁把我扯了回去,衣服發出了撕裂的聲音。甚至是如何稱呼前任,若不慎圖方便叫了藝名而沒叫本名都會招致耳光。即便在大庭廣眾之下也幸免不了,人來人往的車站,他揚手就是一巴掌,將我的手臂掐出了瘀痕。
然而每一次暴力后,過不了多久又在網絡上秀起恩愛,這角色轉換得猝不及防令我實在跟不上他的節奏。在戀愛中,我似乎被他的毆打和辱罵徹底洗腦,對自己產生了自罪感,對他產生了斯德哥爾摩式的期待,在暴力恐嚇中惶惶度日,以至于他對我稍微溫柔一點都覺得是種恩賜。
張嫮目將這種暴力行徑美其名曰是我們之間的游戲規則「我撒一次謊,他扇我一耳光」實則只是他單方面的制定的游戲規則罷了。近一個月我的臉就沒有一天正常過,瘀青不是在消退的路上就是在來的路上,腿傷和手指亦至今未愈??到了后期,已無關謊言,只要他稍有不滿,便對我施行精神虐待。
8月5,在從桂林往天津的火車上,他要搶我手機我不給,他便狠勁掰我受傷了的手指(7.28被他無故掰折 并非輕柔愛撫);二話不說朝我下巴來了一直拳。由于我很害怕他,所以打算中途逃車,被他攔了下來,說服我跟他和好。
這一切也是我因為懼怕而逃離北京,他出于憤怒便在網絡上聲討我的最直接原因。之所以能順利出走是因為父親聯系不上我,便發信息問我是否人身自由受到威脅要報警,此時張嫮目才把手機還我。
對此我只想說,當時作為男友的他確實有權利了解我過去和誰交往過,但他沒有權利逼迫我回憶我不想再提的種種細節,甚至使用暴力。我相信不是每一個女生都喜歡跟現任大談特談自己過去的種種細節,有的人愛講,有的人不愿意,這應該受到最起碼的尊重。但是張嫮目根本不懂得尊重二字,還說我是為了和他在一起洗白自己,簡直無稽之談。首先我的過去根本不需要洗白,其次張嫮目自己的情感史何其豐富,卻偏偏對我的過去如此介懷,是這個社會對男性寬容對女性異常苛刻?我不是很懂。
二,嚴重侵犯我的隱私權。
張嫮目的控制欲極強,而我本不喜束縛,在戀愛期間他對我私生活的干預已越界到近乎瘋狂的地步。
張嫮目要求我的所有信息對他公開,監視我所有社交及通訊,一切生活只能圍著他轉,寸步不能離,不能有自己的社交圈,被動的只可以和他的朋友接觸。包括他愛好去網吧打游戲,我也必須陪同。而他對我喜好卻極其蔑視,類似看書、看展,說我不懂裝懂等等。
本著對他還有情感,在他喜怒無常隨時可能對我使用暴力或言語威脅的情況下,我做了一些我從來不會做也不可能做的事,比如罵前任、懟網友、苛責粉絲,我的默許和不作聲成為了他的絕對同謀。
更過分的是,他勒令或擅自刪除我的電臺及歌曲(《十七歲的你》等)、我的微博和網易云動態、我的照片及演出視頻、我的創作記錄、要求我把巡演海報換掉、把新歌改名改封面、賣掉我的貓、扔掉我的小冊子、逼迫我摔掉粉絲送的吉他(只因前任有彈過)、刪掉我的好友或聯絡人、刪掉我所值得紀念的往昔等等。這些皆因他認為和前任有關、觸碰到他的情感潔癖或是占有欲發作,總之就是令他不舒服。但我與前男友無論是在分手前或后都不存在任何見不得光之事,在工作方面,公私分明,對音樂作品或演出皆傾注全力,無愧于心。而我當時因為還對這段感情抱有希望,一直默默忍受,絲毫沒有反抗。
三,對我進行各種恐嚇和威脅。
第一次的分手因為我的倉促逃離,他威脅我會在社交平臺上通過曝光我的私人信息和隱私,把我塑造成一個滿口謊言,私生活不檢點的形象,他也確實這么做了。動不動拿所謂的不雅照來說事兒,說要進我的粉絲群打包發給我粉絲;揚言要毀掉我,要所有人看見我所謂的真面目;打砸我北京的房子,死在我北京的家中等等話術來要挾我。 甚至于我鼓起勇氣回北京想跟他在機場好好分手的這一次,他又通過自殘、搶我行李、踩碎我眼鏡等方式脅迫我回到北京的家中跟他呆三天,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為他不甘心。
回到北京的家中,頭兩天,他為了挽留我聲稱要開始改變,聲稱給他一次機會,只要我有任何的不滿隨時可以走,絕對不會再對我動手,不再監控我的通信,不再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他會在網上澄清一切跟我道歉。我以為他真的有所改變,遂想好聚好散,之前的一切就此作罷。結果不到三天他又原形畢露,開始威脅我的朋友、控制我的社交、搶我手機在豆瓣私信我粉絲講一堆子虛烏有的話、威逼我打電話給粉絲胡說一通、再次刪除我網易云動態、并揚言要下架我的歌曲、恐嚇我若在跟他分手后聯系前任就讓我和對方不得好死我一次又一次的心軟和妥協換來的就是他無下限的手段。
四,言語羞辱和誹謗,曝光我的私人信息。
張嫮目不止會在私下對我窮盡對女性所能進行的一切的羞辱,在社交平臺上只要他稍不滿意就會對我進行蕩婦羞辱,并攛掇粉絲跟著一起罵。甚至曝光我各種的私人信息。
逃離北京那次,他脅迫我把微信同步登陸到他電腦上,以便他時刻掌控我的通信。而后因他在網絡對我辱罵,我一氣之下退了出來,他便借機說是因為從北京來廣州找我我不敢接電話對我發難,威脅我將微信登回他的電腦端。然而事實是他根本沒有來廣州,那晚北京機場航班交通管制各種延誤,他的航班并沒有起飛,我知道這一點所以不想理會他的瘋狂,他事后也承認這是個幌子。所以曝光我隱私辱罵我的理由根本都是不成立的。
但他對粉絲各種撒謊,各種污蔑我,我當時都不敢為自己辯護一句,原因在于我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對我做更下三濫的事,并不是我理虧無法面對。他最常跟我說的話就是「張三彌你沒資格跟我講條件,大家各憑本事」畢竟他沒有底線,但是我有。
五,出賣我的隱私。
張嫮目在QQ空間上發布了一個「湊學費群」的進群二維碼,聲稱只要能給他打一定錢數的學費,就能吃到我和他之間私事的瓜。并在群里對他的粉絲說他把所有錢都放在了我這里,而我停了他的零用錢,塑造出一種我騙人騙錢的假象。
在此我作出嚴正聲明:我自認在交往期間,精神上,為張嫮目付出過真心實意;行為上,亦未做任何出軌越界之事;外物上,為他提供住所,共享財產,并無占過他任何便宜。就這兩個月的轉賬記錄,張嫮目給我轉了多少錢,我大大小小都悉數轉回給了他,而我們兩個的共同消費花的大部分是我自己的錢。這其中包含了為解決他的巡演費用我找父親以自己名義借的兩萬元。同時,他還在未事先得到我允許的情況下,拿我的身分在網上借貸7000元,如今變成我的債務。這些都有賬單為證。
六,憑個人心情肆意損壞我的私人財物。
之前是只要跟前男友有關的東西都被他以情感潔癖的緣由損壞了。這一次回北京跟他談分手的過程中,他在機場搶奪我的個人物品,提出要把我在北京家中的所有東西丟垃圾堆,威逼我回北京的房子和他談判,且在心情不爽的情況下,把我喜歡的物件包括粉絲贈送的禮物都砸得粉碎;兩次把我新配的眼鏡弄壞,把我的首飾直接扯斷,因他心知我對這些很是喜歡;把我期待已久的演出票撕掉,只因他自身的情感潔癖認為我和前任曾去過香港,不允許我再踏足這個城市,并威脅我如果要去就把我的通行證折斷??他對待我的方式即習慣于只要我沒有滿足他的情緒,便破壞毀壞一切我所珍視的東西。
七,在違背我意愿的情況下強迫發生性關系。
他不止一次的在違背我意愿的情況下強迫我與他發生性關系,之前因為男女朋友的關系我都忍了。這一次,他的種種行為、暴露的本性讓我對他失望透頂,我已下定決心要分手走人,絕不可能再跟他發生任何的關聯(關系)。他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到我的合法權益,極度恐慌下只能報警,之后的一切交由法律定奪。
我為我以上講的一切負責,全部有據可依,所有證據都已提供給警方,配合調查。張嫮目的種種行徑,無論是出于什么目的,都已對我造成了不可逆的心理陰影。其余流傳在網絡上不實信息等謠言,我將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即使我依然在害怕,更不知道他后續會對我繼續進行怎樣的報復,但至少我已經學著不再逃避。如果大家有合法的可以遠離這類人以及保護自己的方式,也請麻煩私信告訴我。
最后,今天我并非以一個音樂人的角度來敘述這些經歷,而是以一個女性的角度來陳述。如果看完這篇文章要對我取關或脫粉,沒關系,我只是希望每個女孩子都能保護好自己。
感謝大家。
關鍵詞: 張嫮目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