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演員李菁菁委托律師就因商品“菁菁的茶”加盟事宜引發的相關問題發表律師聲明:
第一,瑞今尚品公司由委托人及其他三名股東于2019年3月21日出資設立。委托人為影視演員,多年來主要從事演藝工作,長期在國外陪同子女讀書,缺乏經營和管理公司的經驗,且自2019年9月23日起不再擔任瑞今尚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因此,委托人不排除自身用人不當、監管不力及瑞今尚品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夠規范的可能性,對此問題,委托人會積極面對,及時處理。
李菁菁律師聲明
第二,對于瑞今尚品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及履行《代理合作協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委托人已依法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并委托本律師進行前期梳理、調查、核實,同時將視實際需要考慮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委托人將依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及《代理合作協議》的約定公正處理,妥善解決。
第三,在展開內部調查的同時,委托人希望包括代理商在內的爭議各方依法聯系委托人或者本律師提供線索、反饋意見,協助委托人查清事實,依法依規解決問題。委托人尊重爭議各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希望爭議各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與委托人或者瑞今尚品公司展開對話,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解決爭議。委托人也不排斥爭議各方采取致函、提起訴訟或者向有關機關反映等其他方式處理。如有其他知情人士掌握相關線索和信息,也希望能與委托人或者本律師聯系。
第四,委托人尊重客觀事實,遵守法律法規,且絕不推卸責任。如經調查證實瑞今尚品公司及相關人員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情形,委托人將依法整頓、規范、追責,且愿意承擔作為公司股東及前任管理人員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經調查證實瑞今尚品公司在《代理合作協議》履行過程中,確實存在違約等問題,委托人也將協調各股東積極處理,要求瑞今尚品公司依法承擔違約等法律責任。
第五,由于現階段相關問題仍在調查與核實當中,委托人尚不了解全部事實真相。委托人希望有關當事人、知情人及關心、關注此事的人士都能保持理性克制,給予委托人了解情況、查清事實的時間,不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對委托人進行詆毀或者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