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畢瀅與梁志軍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8月2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畢瀅與梁志軍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裁判日期為2020年5月15日。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其運營的微博賬號上發布了關于張丹峰出軌女經紀人畢瀅的相關內容,侵犯了畢瀅的名譽權。畢瀅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及因維權合理支付的開支28300元。最終,法院在經過審理判決后,也要求被告以書面形式向原告畢瀅賠禮道歉,并在其運營的微博賬號上連續十日置頂登載致歉聲明,同時賠償畢瀅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及律師費、公證費3000元,駁回原告畢瀅的其他訴訟請求。據悉,這已經是畢瀅維權第二起勝訴的案件了。
“圈內密探”發文道歉
早在6月24日晚上,就有知名博主“圈內密探”公開發文,表示自己在2018年8月4日發布的張丹峰出軌畢瀅的消息是不實信息,提到自己不應該在未經證實的情就發表這樣的不實言論,給張丹峰和他身邊的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響,他本人公開為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