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111位影視從業者發表聯名公開信抵制于正、郭敬明,呼吁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之后,又有45名從業者加入,迄今為止,共計156名影視行業從業者在聯名信上進行了公開署名。對此,有媒體采訪了編劇莊羽參與署名的原因。莊羽表示參與這一次聯署,除了抄襲,也是為了要抵制為了流量和收視率而不擇手段的做法。這件事情也希望引出的是這個行業的從業者要有尊嚴和擔當。就是一個創作者,你要為你所寫下的每一個字負責。莊羽直言:“不打擊抄襲就是毀滅原創,在一個需要創意的行業里,沒有原創,沒有人肯沉下心來打磨作品,為了最快的獲得利益都用最快捷的方式輸出內容,把創作變成流水線,這個行業根本談不上未來。”
在被問到和郭敬明之間的恩怨,被質疑在蹭郭敬明熱度時,莊羽表示自己和郭敬明的恩怨早在十多年以前法院已經給出了公證的判決,包括經濟損失的賠償,包括精神賠償,也包括公開的賠禮道歉。除此之外,她跟郭敬明沒有任何的私人恩怨。參與聯署,完全是她對于創作的熱愛,已經社會責任感使然。
針對網友們提出的參與聯署的一些編劇本身也存在抄襲問題的事情,莊羽表示:“任何的侵權和抄襲問題的糾紛都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訴訟來解決,如果有人不明白,可以向我咨詢,我愿意指導被侵權者整理證據。”
據悉,2006年5月22日,持續了兩年多的“郭敬明抄襲事件”畫上了句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里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里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北京圖書大廈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為。法院還認定郭敬明的抄襲與出版行為給莊羽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失,判決其賠償莊羽精神撫慰金1萬元。此外,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在15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
關鍵詞: 莊羽回應抵制于正郭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