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瑪希經紀人馬某與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民事一審判決書
原告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訴求
法院判決原告訴求不予支持
裁判結果為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向馬某賠償5.6萬元
近日據企查查APP顯示,員工馬某與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民事一審判決書公開,2020年黑方金圓以疫情為由將迪瑪希經紀團隊及經紀人馬某工資降半薪、未支付年假工資及提成,并且違法解除與馬某的勞動關系。
黑方金圓認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聶濤及公司高層利用手中公章,與馬某等簽定偽造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許諾10萬元補償金,通過馬某向外匯出款項。該協議不具有法律效益,因此馬某已不是黑方金圓員工。
法院認為:1、因《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蓋有公章,所以該協議具有合法性,但駁回馬某索要10萬元的要求。2、雙方已簽署解除勞動合同,黑方金圓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最終裁判結果為黑方金圓需支付馬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年假工資及工資差額,共計約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