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刊|?總第3146期
來源:鳳凰網?
(相關資料圖)
作者:晨寒
核心提示:
1、《狂飆》鐘阿四扮演者前歌手含笑,在2009年的涉毒案件被挖出。含笑道歉,片方果斷表示刪除其片段。
2、從含笑道歉信來看,他已經悔過了十年,應該更理性地看待他的變化。
3、從法律層面上來看,“鐘阿四”是可以重新擁有工作的,但從大眾輿論治理來看,劣跡藝人基本無望重回臺前。
4、社會懲罰機制,其實是對法律懲罰的補充,但這種補充不應大于或高于法律。
5、社會秩序在穩定之余,也應充滿活力,給予所有人正常的生活權利和希望感。剝奪一個人的希望感,并非社會懲罰機制的本意。
2月11日晚間,有媒體報道稱,在《狂飆》中飾演“鐘阿四”的演員,是前歌手含笑(現用名為韓樸俊)。當晚,《狂飆》劇組發布聲明,稱對涉及含笑的相關片段進行修改刪除。2月12日凌晨,含笑發表聲明,對劇組深表歉意,稱“稱十多年了,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在悔恨中度過”。
《狂飆》劇組對此事的反應是“雷厲風行”的,表態與做法均無可挑剔;含笑的道歉也是真實、誠懇的,沒有一個字為自己辯護。但《狂飆》修改刪除相關情節與鏡頭,以及含笑將失去就業機會的現實問題,不禁讓人沉思與惋惜。
惋惜之處有二:一是《狂飆》受到觀眾一致追捧,在觀眾心目中已經形成一部優秀的、完整的藝術形象,修改與刪除,勢必會破壞全劇面貌,即便在技術層面刪除了,觀眾對于角色與演員的印象,也會長久停留在腦海中。
據目前鳳凰民調數據顯示,54%的人認為直接將影視作品整個下架的舉措過于簡單粗暴,屬于矯枉過正。
二是含笑也令人惋惜。他已經為自己犯的錯付出了代價,接受了懲罰,經歷了改過自新,從他的道歉信中可以看到他的悔恨。如果一個人用十多年的時間洗刷污點,那么網友們除了關注看到污點,也要看到他的變化,并且綜合權衡,給出理性評價。
當下的網絡輿論,對于含笑是否可以擁有重新工作的機會,抱有多種看法,有感性的,有理性的,也有猶豫的。但整體看來,還是感性偏多。從法律層面看,含笑是可以重新擁有工作的,法律沒有禁止他工作。在制度層面,也一直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說法。可以說,含笑得到的這次工作機會,應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
近年有關污點藝人的復出,一些文件有規定與要求,大眾輿論也有所參與,但眾多意見并未形成清晰的原則與標準,反而使污點藝人的復出問題進入維谷。于是,凡是污點藝人一律不許復出,便擁有了“正當性”,對待這一問題,成了輿論治理,而非法律治理。事實上,相關規定與要求,與國內現有法律,是存在沖突的,無法在同一框架內并行。從含笑事件之后,有必要更為嚴肅和深入地討論這一問題。
《狂飆》劇組使用含笑沒有錯,劇組不是國家企事業單位,聘用一個十幾年前犯錯且早已改過自新的演員,不應遭到指責。含笑在《狂飆》之前,也出演了多部影視劇,已經形成事實上的再就業。如果作品知名度的大小成為了“一刀切”的標準,這是不成立的。
法律的懲罰機制是完善的,即便有不完善之處,也會隨著時代變化日趨進步。社會懲罰機制,本質上是對法律懲罰的補充,但這種補充不應大于或高于法律。社會懲罰機制應隨著時間的推移,擁有靈活機動的方式與標準。社會秩序在穩定之余,也應充滿活力,給予所有人正常生活權利和希望感。剝奪一個人的希望感,并非社會懲罰機制的本意。
據目前鳳凰民調數據顯示,45%的民眾對已經執行完畢、回歸社會的違法犯罪人員還是比較寬容,認為應該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歌手含笑因為這次事件,可能會被再次封殺,不是因為他不可以工作,而是不會再有劇組敢給他提供工作。這樣的境地值得深思:任何法律處罰都有時間期限,對犯錯藝人的懲罰,也應有時間期限。無限期的懲罰,本質上是個悲劇。
(本文系鳳凰網評論部特約原創稿件,僅代表作者立場。)
關鍵詞: 14年了 鐘阿四該不該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