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電視劇《不完美受害人》引發了關于認定上位者強奸等一系列問題的討論,甚至產生了一些爭論,對這部劇展現的問題怎么看,劇中有哪些可能產生誤導的情況,我來嘗試做一個分析供大家參考。
(相關資料圖)
大家好,我是關注新聞和法律的老梁。
后臺收到很多人詢問關于熱播劇《不完美受害人》的內容,我看網上有一些爭論,有的說是神劇,有的說是垃圾,有的說這個內容不合理法律上不可能,當然也有一些關于性別的議題。
這里我的聲明一下,我是非常喜歡周公子的,所以多少有點濾鏡,那說說我的觀點供參考。
其實我覺得這個劇本來上限很高,現在到處都是仙俠古偶,能有人關注現實題材本身就很值得鼓勵,這個劇如果光看前半段,10分制我個人能給到七分,要是沒有那么多法律上的問題,可能我能給到八分甚至更高。
有兩點特別打動我,一個是這個劇的設定,成功和趙尋這兩人物,并不是說那種很簡單的臉譜化人物,當然有一些朋友認為這種案子現實中不可能有,但是我覺得案子是不太可能有,但這兩個人的人性層面至少前半段是很真實的。
實際上我們看司法實踐中很多的案例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就因為人性是很復雜的。那這就是文藝作品的魅力,來于現實高于現實,正是這么一個不太可能有的案例,反而高度凝煉地展示了“職場利用影響力性侵”的這么一個話題,尤其是還展示了所謂受害者不完美甚至有些丑陋的部分。
大家如果關注類似話題,網上有一些人士是很簡單往里套的,就是女性如何男性如何,上位者如何下位如何,有權力如何普通人如何,大多數是一種二元對立的,而且往往認為影響是單向的。
但是對于真實的人來說,有怯懦有虛偽有貪婪才是正常的,甚至被害人本身的問題很大程度上也構成的傷害本身,這個復雜性很少有人討論,因為你一討論,就會說你是不是受害者有罪論,所以這個劇設定本身我覺得非常好,有一點思想實驗的味道。
第二就是這個劇里的一條暗線,是網絡暴力給所有人造成的傷害,從一開始尹聲給媒體報料網暴成功,到后來成功這邊發視頻網暴趙尋,實際上兩邊都被輿論所裹挾,中間有一段成功本來都已經準備不起訴了,但是因為輿論讓自己的兒子知道了,他不得不去起訴來解決自己的名譽問題,實際上最后你會發現整件事中網絡曝光沒有讓雙方任何一方真正獲益,包括看似獲益的媒體在最后是有一段字幕,也是被起訴了的。
但是雖然有周公子加持,這個劇后半截我認為是垮掉的,主要是從趙尋刑事控告不成,說出自己不情愿的時候開始,其實如果這個劇就在這里收尾,給一個開放式的結尾,我覺得可能更有韻味。
她說出她不愿意要對方的好處,究竟是她從一開始就不愿意,還是說她事后覺得自己不應該愿意?這個其實是有討論空間的,大家看她中間有一段戲是在家試對方給自己買的衣服鞋和包,她其實知道這東西不屬于她,但是她其實是喜歡的。
那么有沒有一種可能,她的不想要和想要其實是同時存在的,而且都是真實的,所以即便是她自己說出來不想要,也只不過曾經想要的愿意被她的羞恥感給否定了,進而說服自己其實是從來不想要不愿意的?選擇性地遺忘了自己想要的那種情緒?這個問題甚至可能是她自己都沒有答案。
但是編劇似乎特別想給出答案,于是從這段開始就按照她其實從來不想要去走的,似乎是想說不要關注受害者身上的不完美,但不完美我覺得恰恰是這個角色的魅力,一旦她完美起來,她本來有的人性復雜性突然就消失了,實驗劇變成了好人必勝的童話故事,關鍵是并沒有把她之前接受對方給予的行為解釋清楚,而是強行略過,給人感覺是這人拋開事實談真相,然后周圍人也莫名其妙開始配合她的這種轉變和遺忘。接著后續出現了一系列的不合理的地方,那個結尾勝訴非常沒有說服力,而且我對自殺情節是比較介意的。
所以如果完整看我只能給到五分甚至更低了,其實挺遺憾的。
這里也說一下我對這個劇的一些具體不太滿意的地方,個人看法歡迎批判。
第一就是公安機關辦理強奸案這部分,也是很多人詬病的,整體上看公安機關還是基于有罪推定在辦案,這個應該是不太可能的,比如說這里邊一開始趙尋就否認自己被強奸。
當時我看到這里就很好奇,因為現實中這個案子基本到此就結束了,你這后邊怎么展開呢?
這里問題就在于刑法的原則是疑罪從無,也就是說不需要論證純粹的無罪,只要能論證存疑其實就夠了,所以即便趙尋事后反悔改變證詞,但是她第一遍證詞就是這么說的,后邊她就算沒有說謊之類的騷操作,這個存疑也留下了,所以這個案子一開始就不太可能成立,至于她后邊報警說自己就是被強奸,但是并沒有實際的論證自己被強迫的證據,雖然那個女警官超出常理地力挺她,但是刑事拘留是要報縣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的,光是這個女警官堅持也沒什么用。
我覺得這個設計會誤導一些人,在求助警方的時候產生不合理的期待,也可能導致警民矛盾,包括沒有證據硬要把對方拘留到期滿,這個現實中是不太可能的。
當然這邊我們深入探討一下,如果說趙尋一開始就指認強奸,或者我們開上帝視角,完全了解事件經過,沒有存疑問題,這個案子能不能定強奸?
就我個人看法還是不能,問題就在于強奸罪要求有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這個行為即便不是暴力也是主動實施強迫。
那么看后來成功在洗脫刑事嫌疑之后有一段跟趙尋的對話,
這時候兩邊已經完全沒有誰怕誰的問題了,因為隨后趙尋就要說那段獨白了,但是她還是承認自己從來沒有明確拒絕過,或者倒過來說成功從來就不知道趙尋是不愿意交往的,那么也就是說他沒有主觀故意,這個就不可能構成故意犯罪。
比如羅翔老師就舉過一個案例,說有一個人去摸雕塑,結果那實際上是個行為藝術,然后問這算不算猥褻?答案是不算的。
另外女警官有一段論述可以認定強奸的話是這么說的。
她說的很對,但是請問成功實施了她說的挾制、迫使、脅迫的行為么?雖然兩方構成她說的地位上的不對等關系,但是成功既不能認識到自己是在實施強奸行為,也沒有主動實施強迫行為,這個情況我認為不具備刑法意義上的犯罪特征。
所以即便開上帝視角,這個案子也定不了強奸。
那么回到這個劇集,第二個不太讓我滿意的地方是對律師的描述。這個編劇似乎對律師職業有點誤解,認為如果不是仗義執言扶危濟困,那就是為錢辦事的訟棍。
其實真實的情況是,大家都能請律師,那么你的律師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我的律師維護我的合法權益,這樣大家是一個動態平衡。
反而具體到個體律師是不能給兩邊提供服務的,實際上林律師在這個劇集里的操作是完全違背律師職業道德,你兩頭都摻和。
我認為這也是這個劇比較失敗的一點,這個劇里幾乎沒有其他律師可以求助,趙尋寧可求助對方律師,也不自己去請一個律師。看她家里那情況也不像請不起律師的樣子,更何況她如果是要起訴成功這樣的企業家,又是讓熱搜,真的會有律師上趕著要給她代理的。
后邊刑事結束了,趙尋要打民事官司,其實正常情況林律師可以說不給成功代理了,然后給趙尋推薦一個別的律所的律師就行了,結果她寧可從律所退伙、辭職、注銷執業,也要給趙尋代理。
有這個必要么?說句臺面下的話,你就算遠程操控不自己出面也行啊,也沒必要做到這個地步啊。我覺得這是會誤導公眾,讓一些公眾對律師有不合理的期待,現實中不要對律師有職業道德以外的要求。
而且這個劇里屢次出現對律師的指責,認為律師的行為導致了趙尋刑事控告的失敗。
這個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為從整個劇看下來,雖然說林律師精明能干,但實際上她對案件的刑事部分沒有什么實際影響,咱們說就是換一個律師來,結果也差不多。
劇里趙尋的指責我是覺得最離譜的。
就她還想進檢察院的門,我覺得第三點讓我對這個劇不太滿意的是,所有人對司法機關說謊都沒有實際責任,現實不是這樣的,不是說只有走到了起訴階段才追究虛假證詞、誣告陷害的責任的,我們以前有很多案件都是僅僅虛假報案,警方都沒有刑事立案都要追究法律責任的。這個劇里趙尋如果進了檢察院的門能不能走出來就不一定了,我覺得是林律師救了她才對。
而且這個劇里很多人面對司法機關是來回改證詞的,一會兒這么說,一會兒那么說,現實中嚴重情況是要蹲監獄的。如果有人以為可以像趙尋那樣,說完謊被女警官罵,然后哭一鼻子可以接著提供證詞,這個可能現實中會有點問題的。
第四,成功后來為了讓趙尋給自己澄清,起訴對方侵犯自己名譽權。
這里我有個疑問,趙尋什么時候公開散播過她對成功的指控呢?她只是曾經報案,包括后來走民事訴訟,這個不會被認為是侵犯對方名譽權。
從這個劇里只有那個快訊平臺是發布了成功被帶走的信息,你要起訴也是起訴快訊啊,你憑啥起訴趙尋啊?對趙尋不追究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走民事訴訟,這個什么原因,我不能理解。
這個我覺得會誤導一些人,擔心自己的舉報、報案、起訴會構成侵權,這個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比如說你報案了,然后你曬出報案回執,在網上說自己被某某強奸,這個有可能構成侵權,是你后來曬的行為、傳播的行為會導致侵權,不是你報案行為。
如果你自己沒發,是警方發布或者媒體發布的,這跟你沒關系,所以有糾紛該報警報警該起訴起訴。
在劇集里,如果成功起訴趙尋侵權,有明確的被告,有訴訟理由和請求,立案能立,但是后續我看半天也沒明白,他們訴的趙尋的侵權行為是什么?如果沒有的話,我覺得一開始就不太可能勝訴。
第五 ,最后成功被判說構成性騷擾。
這個我覺得有點劇情殺了,似乎有一種可能是成功這邊放棄辯護,然后就任由趙尋這邊陳述理由,因為事實上如果他想贏是可以有很多訴訟策略,比如質疑趙尋本身陳述的真實性,質疑尹聲陳述的真實性,還有他跟趙尋親密接觸的視頻,但是前邊的這些伏筆到這里有的就沒出現了。
這個結尾我覺得可能是編劇想給所有人一個交代,所以就莫名地讓趙尋勝訴了,這恐怕低估了性騷擾的訴訟難度,通常來說性騷擾案的證據要求還是比較高的,證明難度也比較大,我覺得現實中就趙尋這個證據條件是不太可能勝訴的。
最后也是我最不滿意的一個地方,就是這個劇集里有一段趙尋自殺的戲。而在她自殺獲救后輿論也反轉了,對方的律師也來幫她了,成功也愧疚后悔了,甚至后來還跟她道歉了。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的引導,因為有很多的性侵案受害人是真的有自殺傾向的,那如果是有這方面困擾的人看了這個劇集,尤其是這一集在平臺上的標題就叫“趙尋自殺輿論反轉”,是否會引導一些人認為自殺也是解決方案的一種呢?這個我其實是有點擔心的。
像我們以前做媒體報道是一定不能美化自殺,或者把自殺跟解決問題相關聯的,不能讓人產生這方面的聯想。
咱們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網上這么多人看,萬一有一個人因為看了這個劇集效仿,這樣平臺、片方、編劇、演員誰能擔的了這個責任?
所以這里也是提醒,自殺不會解決任何問題的,除了讓傷害你的人松一口氣,讓吃瓜群眾多一筆談資,其實沒什么特別的意義,反倒是真正關心你的人會痛苦,所以這從來不是解決問題的選項。
那么片方和平臺是不是也考慮一下這么給劇集起標題是否合適,以及這個情節是否有做一些提醒提示引導的必要,這是我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僅供參考。
以上就是我對《不完美受害人》的一個分享,個人淺見難免疏漏,也歡迎有不同意見的小伙兒伴在評論區和彈幕里給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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