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一路朝陽》中有兩個情節(jié)讓我印象深刻。
一個是李慕嘉為了和霸總黎明約會失去了最佳在北京買房的時機(jī)。
(資料圖)
另一個就是暫時沒辦法買房的李慕嘉把自己的積蓄給了王蓉去買房。
這兩件事發(fā)生的時間很接近,所以我打算一起講,因為這兩件事讓我印象太深刻 。
因為我覺得這兩件事情,李慕嘉做得太蠢了。
瘋狂買房的王蓉
王蓉是李慕嘉大學(xué)室友,兩人一開始的差距其實很明顯,李慕嘉比王蓉看起來精明,優(yōu)秀而且比較精致。
王蓉一開始給人感覺是戀愛腦,扶不起的爛墻,整個人也比較土氣,找了很多工作都不體面。
其實這兩個人里,更加精明的人并不是進(jìn)了人人都羨慕的大律所李慕嘉,而是那個一直讓人瞧不起的王蓉。
其實王蓉才是那個真正精明的人,只不過她的精明是可以不要面子但是要里子,而李慕嘉的精明卻不一樣,她可以不要里子,但是一定要面子。
所以王蓉可以接受大家都瞧不起的房產(chǎn)中介這份工作,因為工資高,因為她感興趣。
而李慕嘉為了留在金達(dá),在這樣光鮮亮麗的大律所工作,一開始不惜當(dāng)老好人,非常卑微。
因為從本質(zhì)上來說,李慕嘉更要面子,而王蓉更要里子。
王蓉在成為房產(chǎn)中介后,她其實對房子了解比一般人了解更多,其實她在失戀后報復(fù)性買房,并不是一種情緒發(fā)泄,而是她一種精明和對北京房價的敏銳度。
一開始王蓉買的那個房子附近配套并不成熟,李慕嘉都懷疑王蓉為什么要買在這種地方,甚至說這還是北京城嗎?
但是王蓉不一樣她說自己看到的是希望。
是的,王蓉其實在這方面比李慕嘉更加精明,她失戀后更加明白生為一個女孩,男人不可靠,工作未必能夠一直有,但是房子會一直陪著你。
所以失戀后,她憑著自己在房地產(chǎn)工作的經(jīng)驗,非常果斷地請求家里支持她在北京買房。
田蓉的家庭條件其實還不錯,能夠拿出六十萬的首付也算是中產(chǎn)家庭了。
她非常有遠(yuǎn)見一下子買了三套房,自己省吃省用還房貸,一包泡面恨不得分成一半吃,每個月舍不得買護(hù)膚品,舍不得買新衣服,吃穿住都是非常節(jié)約。
而李慕嘉不一樣,她可以不買房,但是可以刷爆信用卡買一雙兩千多的鞋子,就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加匹配的上在這座商業(yè)大樓里上班的身份。
其實田蓉和李慕嘉都一樣想留在北京這座城市,只不過她們努力的方式不一樣,一個是要面子的努力,一個是要里子的努力。
失去最好買房時機(jī)的李慕嘉
后來沒多久,北京房價一下子斷崖式上升,而田蓉一下子搖身一變變成了同學(xué)口中北京富婆。
那些房子就是實實在在的資產(chǎn),而且還是北京的房子,田蓉就算賣掉一套也是翻身了。
但是她并沒有賣,而是想著繼續(xù)買房,甚至是以小換大讓自己的資產(chǎn)越來越豐厚。
也是因為田蓉的翻身,和田蓉的勸導(dǎo),李慕嘉終于點頭愿意買房了,為了她買房,她的母親拿出來家里全部積蓄十萬。
其實這個時候李慕嘉的買房意愿并不強(qiáng),因為她的首付不夠,但是田蓉說北京房價還會漲,現(xiàn)在不買以后更難,哪怕讓李慕嘉借錢也要買房。
其實李慕嘉并不想為了讓自己買房降低生活質(zhì)量,但是禁不住田蓉的軟磨硬泡,最后終于同意了。
而且田蓉幫她搶到了一套房,一切手續(xù)都辦好, 只要她那天記得去售樓處簽一個字就行。
偏偏那天李慕嘉沒有去簽字,而是選擇和黎光約會了,那是她第一次和黎光正式以女朋友的身份約會。
她完全沉浸在愛情的甜蜜中,完全將自己買房這件事拋諸腦后,而且田蓉找不到她,也打不通她的電話,最后誰也沒想到李慕嘉這一次失去了最好買房的時機(jī)。
因為第二天,北京房市便出了一個政策。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北京市出臺樓市調(diào)控十五條細(xì)則。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xù)五年含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而李慕嘉并不符合買房條件,因為她的社保沒有五年,也沒有暫住證。
就這樣因為一個政策李慕嘉失去了這次最好的買房機(jī)會。
第二天在黎光的床上醒來的李慕嘉剛開始聽到這個消息其實是有點失落的。
黎光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有得必有失。”是的,對黎光來說一套房子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事。
但是對李慕嘉來說這是她母親好不容易攢下的十萬,而且北京房價對她來說越來越遙不可及。
可是李慕嘉的失落只是那一瞬間,她后來聽到覺得自己不能買房反而輕松了很多,覺得自己也不需要活得像田蓉那樣為了還房貸日子緊巴巴。
本質(zhì)上李慕嘉還是更在意自己的生活水平,更加在乎外在的面子,而且那一夜和黎光在一起的喜悅沖散了她對房子的渴望。
把自己原本買房的錢給王蓉買房的李慕嘉犯了大忌
失去了買房資格的李慕嘉并沒有太多的失落,畢竟對她來說情場得意,而且還是黎光那樣的男人。
但是她和黎光在一起從不談錢,因為她覺得只有那樣他們才是平等的,這才是李慕嘉最天真的地方。
她和黎光的平等從來不是他們之間談不談錢決定的。
而是社會地位,財富實力,甚至家庭背景各方面決定的。
不能買房的李慕嘉徹底放松了,她甚至將自己母親給自己準(zhǔn)備的首付錢借給了田蓉買房。
后來田蓉陷入了瘋狂買房的狀態(tài)中,田蓉后來因為資金流轉(zhuǎn)問題,急需七十萬現(xiàn)金。
因為前面李慕嘉愿意把自己之前買房的錢全部給田蓉,田蓉覺得李慕嘉反正不買房了,而且現(xiàn)在還有那么有錢的男朋友。
于是田蓉提出讓李慕嘉向黎光借七十萬給她,也許七十萬對黎光來說是一筆小數(shù)目,但是李慕嘉沒辦法開口。
因為她覺得自己可以和黎光談任何的事情,唯獨不能談錢,哪怕是借錢。
所以李慕嘉拒絕了,因為這件事,李慕嘉和田蓉鬧翻臉了,哪怕后來兩人都覺得自己錯了,卻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李慕嘉從一開始就不應(yīng)該將自己所有的錢給田蓉去買房,因為那樣會給人一個錯覺。
給人一種你并不在乎房子,而且非常有錢的錯覺。
實際上李慕嘉在乎房子,只是她在乎的是金瓏灣的房子。
她只是覺得反正自己目前買不了房,那么把錢借給自己好姐妹也不是什么大問題,而且田蓉是有償還能力的。
但是正是因為李慕嘉這種想法,導(dǎo)致田蓉認(rèn)為李慕嘉可以為她做更多。
但是李慕嘉錯了,她可以自己拿出全部積蓄,但是她沒有辦法去求助黎光,這一點田蓉不明白。
而且在田蓉眼中她和黎光交往就是圖黎光的錢。
很多人說對朋友要無私,但是并不是如此,我們可以幫朋友,但是需要一個底線,如果超過這個底線可能最后連朋友都做不成。
因為金錢是最容易考驗出人性的,而人性往往是經(jīng)不住考驗的。
其實李慕嘉有很多方式可以幫田蓉,但是她并沒有用這些方式,后來李慕嘉問自己上司借七十萬,但是那個時候田蓉已經(jīng)不需要了。
因為李萬兵已經(jīng)給她介紹了一個高利貸,李萬兵家里也是非常有錢,但是他并沒有自己出錢,而是給田蓉介紹了一個靠譜的高利貸。
雖然利潤很高,但是田蓉還得起,最后田蓉還感謝李萬兵替她解決了問題,可見有時候不是你傾其所有幫了別人是一個好的決定。
因為那樣朋友未必領(lǐng)情,而你可能會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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