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援引臺媒29日報道稱,在電視劇《海豚灣戀人》中飾演男主角童年角色的王欣逸,2016年7月在臺灣地區桃園市蘆竹區用西瓜刀、球棒等造成曲姓少年重傷,后者不治身亡。
王欣逸被判刑17年,但被判刑后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臺灣地區高檢署在網站上公布他的通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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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95年的王欣逸,在7歲時出演《海豚灣戀人》走紅,13歲入圍金鐘獎,卻在國中誤入歧途,成竹聯邦正堂成員。
面對17年監獄服刑,王欣逸再出來時已經40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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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此前在臺灣綜藝《康熙來了》中,還是童星的他曾表示,自己在學校里經常受到排擠和欺凌,沒有朋友,非常孤獨。
在王欣逸上初中之后,便沒有再接戲。12歲的王欣逸和女粉絲談戀愛,兩人親密接觸,還玩起了大尺度的視頻脫衣游戲,不雅視頻在網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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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時,他度過一段漫長的叛逆期。他在學校任性妄為,跟著調皮學生逃課,在廁所抽煙,還學著社會混混的模樣紋身。
2012年,王欣逸把人打成重傷,被捕入獄。
2016年,王欣逸為幫朋友出氣,和同伙把當時14歲的曲姓少年在短短20秒內,密集、猛力持械攻擊,造成對方背部有2處10公分以上深處撕裂傷,大量氣血胸、顱骨骨折并顱內出血、腹腔內大量出血等傷害。
曲姓少年最終因中樞神經性休克與呼吸性休克,隔年1月14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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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8歲的王欣逸因殺人罪被判17年,他砍人致死后潛逃且未上訴,至今仍被警方通緝中。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環球網、臺灣“ET today新聞云”、澎湃新聞、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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