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地理知識與旅行資訊專家——地理答啦認為,黃山的現有體制是適應黃山實際的,沒有變動的必要。
1987年,地級黃山市成立,屯溪市和縣級黃山市則分別改為屯溪區和黃山區。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安徽省要“打好黃山牌”,發展旅游業。當時黃山風景區的管理體制很不完善,一是沒一個有實力的中等城市作黃山的依托,動員各方面力量,為黃山服務;二是領導管理復雜,小黃山市由徽州地區代管,但很多方面省里仍然把小黃山市作地級市看待,使地區難以實行有效的領導;三是黃山管理局是事業單位,不能行使政府職能,不利于風景區的保護、開發和建設。
此外,徽州、黃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黃山歷來隸屬徽州,解放后30多年中,除“山市合一”的兩年多時間脫離徽州外,都屬省、地雙重領導,黃山與徽州如同牡丹和綠葉,黃山旅游業的發展有賴于徽州經濟的發展,徽州經濟的發展也需要依靠黃山,黃山的自然景觀需要徽州的人文景觀來襯托,徽州的旅游業離不開黃山這塊牌子。
1987年5月,國務院參事室12位參事在黃山、徽州調查20多天,寫出了詳細的調查報告,建議將小黃山市和徽州地區合并設為大黃山市。大黃山市設立后,作為中國最知名的旅游勝地之一,黃山的牌子實實在在打出去了,但受到褒揚同時也伴隨著紛爭。
上世紀90年代末,安徽省在“打好黃山牌”的基礎上,又提出了“做好徽文章”。《人民日報》刊載一篇《可惜從此無徽州》的報道,批評將徽州地區易名為黃山市后,導致“皖南處處皆黃山”,外地游客“到了黃山不見山”;而且,歷史悠久的徽州被名山大川“吃掉”。一時間,關于徽州、黃山的話題,又引發眾聲喧嘩。對此,上級認為:黃山的現有體制是適應黃山實際的,沒有變動的必要。
近年來,徽州文化不斷挖掘、提升,“成立徽州市”的呼聲又漸抬頭,對此,官方表現出謹慎態度。有政協委員曾在兩會上提出恢復徽州一府六縣建制、成立徽州地級市的提案。民政部答復,整合黃山市和績溪縣、婺源縣,組建地級徽州市的調整,涉及到現行黃山市、宣城市和江西省行政區劃的變動,牽涉面較大,情況比較復雜,需要進行科學的研究和論證,廣泛征詢民意。
黃山市作為中國現代旅游業的起點,所經歷的改革與探索,無疑值得借鑒和教訓。
關鍵詞: 黃山改名徽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