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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4月22日,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公告稱,該公司應當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但該公司未能按時披露,直至2022年12月30日才予以披露。上交所對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上海世茂建設表示,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通報批評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暫無重大影響。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在后續工作中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公司債券信息披露義務,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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