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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王鶴霖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方先椿
3月6日,盜伐林木違法行為人郝某某、周某某、陳某某三人在貴州環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認購森林碳票,履行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據悉,這是貴陽市首例以認購碳票方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的公益訴訟案件。
2022年2月,郝某某等三人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在貴陽市某國有林場使用油鋸盜伐馬尾松共19株。經鑒定,被盜伐的馬尾松立木蓄積為9.8617立方米。因三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對森林生態系統造成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以郝某某等三人涉嫌盜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三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
為提高辦案質效,南明區檢察院挑選政治堅定、業務精通、敢于擔當的黨員干警成立臨時黨支部,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充分考量郝某某等三人盜伐林木行為造成的生態損害影響,以及轄區內無異地補植復綠條件等因素,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出具林木碳匯減排量測算報告,積極探索運用購買森林碳票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訴訟中,郝某某等三人自愿申請通過認購森林碳票的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考慮到三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有一定悔罪表現,法院根據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表現,判處郝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其他兩名被告人緩刑。認購時,該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對郝某某等三人認購森林碳票落實生態修復的情況進行全流程監督,確保認購碳票替代履行生態修復依法、公開、公平、公正。
近年來,南明區強化生態司法保護責任意識,主動優化生態法治服務,積極探索生態環境保護與公益訴訟檢察有效銜接機制,創新構建“黨建+檢察+碳匯”辦案模式,實現了懲治違法行為和生態修復的雙贏,進一步提升了生態環境保護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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