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生子,是大部分人終其一生都繞不開的人生課題。
從世俗觀念來看,娶妻生子是對生命最好的延續。
(資料圖)
所以,對于很多人來說,結婚最大的意義可能就是生個孩子。
但在生育孩子這件事情上,并非每一對夫妻,都可以心想事成。
例如“不孕癥夫妻”群體。
“不孕癥夫妻”指的是夫妻雙方中有一方無法懷孕或是懷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根據從醫多年的醫生經驗得知,如果是男方的原因導致無法生育,女方一般會選擇接受和包容,因此離婚的情況非常少。
反之,家庭破碎的可能性非常高,女性被離婚的例子非常多。
要想找到造成這兩種不同結果的原因,或許我們可以在紀錄片《奇妙的蛋生》中找到答案。
《奇妙的蛋生》是國內首部聚焦女性生育的紀錄片。
它以一個個簡短的故事,真實地揭露了女性在懷孕生子中會面臨的種種問題。
小五和妻子在一起十多年一直沒有孩子,兩人去遍了各大醫院,做完了各種繁瑣的檢查。
每一次的檢查結果都相同:小五沒有生育能力。
無奈之下,小五和妻子聽從了醫生的建議,他們決定接受供精。
何謂“供精”呢?
通俗理解就是,用他人捐獻的精子來受孕,在血緣上,小五就和孩子沒有任何關系了。
在以血緣為紐帶的家庭關系中,這并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
站在小五的角度來看,將來妻子生下的孩子并不是他的,他們極有可能會因為孩子而爆發矛盾。
但小五別無選擇,問題出在他身上,他沒有辦法實現妻子想要一個孩子的心愿。
所以,小五只能求助于科學技術。
當然,小五對妻子心懷愧疚,他非常坦然地表示“既然我做了這個決定,我肯定會接受一切結果。”
至于孩子的血緣問題,小五認為最起碼孩子是妻子生的,而且也不會有其他人會“接觸”到他們的家庭,這已經是他們目前能夠有的最好的選擇。
值得欣慰的是,妻子愿意忍受痛苦支持小五的決定,小五的父母、岳父岳母也沒有反對他們的做法。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小五是相對“幸運”的,他的壓力只來自自己,周圍的人向他釋放了足夠的善意和理解。
小五是值得尊重的,小五的妻子更是值得敬佩的!
和小五夫妻情況完全相反的是欣欣夫妻。
欣欣和丈夫生活在安慶農村,兩人婚后一直沒有小孩,問題出在欣欣身上。
欣欣的染色體先天有一塊缺失,子宮和卵巢的功能不健全。
舉個簡單的例子,欣欣就像一個手機一樣,還沒開機就死機了。
所以,欣欣想要生孩子,就必須借用別人的卵子。
但目前我國只有公立的精子庫,沒有一家卵子庫。
類似于欣欣這樣的情況,唯一的辦法就是愛心捐卵。
可是,愛心捐卵的實際操作情況非常困難,礙于現實因素,捐贈者也少之又少。
此前,欣欣已經在合肥的一家醫院預約了此項目,快的話,她可以一年左右就做手術;慢的話,欣欣則需要等到3到5年。
只考慮欣欣的身體狀況,她只有26歲,哪怕是等待5年,欣欣也等得起。
可現實不允許她這樣,公公婆婆最多只肯給欣欣一年的時間。
欣欣的公公婆婆是地道的農村人,他們只有一個兒子,他們對欣欣最大的要求就是傳宗接代。
在老人看來,欣欣無法生育就是她和她家族的“過錯”,他們應該要為這個錯誤“買單”。
所以,將來欣欣手術的費用,必須由她的父母來承擔。
為了生孩子的問題,欣欣的公婆和父母有過多次爭吵,雙方的關系早已鬧僵。
作為中間人的欣欣左右為難,但她不愿也不想離婚,她希望父母可以出錢,幫助她將來有機會順利完成手術。
欣欣清楚地知道,即便將來她接受了手術,生下的孩子和她也沒有半點血緣關系。
但是,欣欣愿意。
欣欣的丈夫、公公婆婆一致認為,孩子只要和男方有血緣關系他們就接受。
如果欣欣一年后沒有等到愛心捐卵,或是欣欣的父母不支付手術費用,那么離婚是欣欣和丈夫唯一的選擇。
和公公婆婆的態度一樣,欣欣的丈夫也無法接受婚姻中沒有親生的孩子。
唯一不同的是,欣欣的丈夫表示不在乎父母的意見的話,自己可以多等幾年。
但考慮到世俗的壓力和親朋好友的眼光,沒有孩子他們最終肯定還是會離婚的。
對于女兒在婚姻中的遭遇,欣欣的父母除了無奈,更多的是心疼。
他們不愿意女兒繼續委曲求全,但是欣欣卻對著父親大吼“是你們的女兒生不出孩子,我們有什么可理直氣壯的?”
父親勸欣欣離婚,大不了以后父母養她,可是欣欣固執己見,堅定地表示自己要為丈夫生一個孩子。
也許是怒其不爭,欣欣的父親最終只給女兒留下了一句話“愛不是報恩,孩子不是你用來報答他的愛的。”
聽完父親的話后,欣欣沉默了許久。
直至紀錄片拍攝結束,欣欣依舊沒有等到愛心捐卵,她和公公婆婆的生子矛盾依舊存在。
但是,欣欣的心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她找到了新的工作,對于生子一事也不再焦慮,她已經有勇氣去面對之后可能會發生的所有事情和結果。
比欣欣的遭遇更讓人同情的是文霞。
文霞和丈夫小丁也是一對生活在農村的夫妻。
當初小丁娶文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傳宗接代。
一開始,文霞還沒有體會到這四個字對于丈夫的意義。
直到婚后她一直無法生育,文霞才切身地感受到了其中的滋味。
丈夫經常說的一句話是“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聽丈夫說多了,文霞下意識地覺得不生小孩好像對不起丈夫。
用文霞自己的話來說就是“這就是女人的職責吧,我也不知道我這樣想對不對。”
因為沒有孩子,文霞總是認為自己對丈夫有虧欠,別人可以活得理直氣壯,而她卻時常覺得自己太過悲哀。
為了求子成功,文霞和丈夫先后兩次來到上海某醫院求醫問診。
第一次,他們失敗了,回了老家。
第二次,他們又失敗了,文霞被丈夫和婆婆趕出了家門。
傷心、委屈、難過等等情緒終于戰勝了文霞的理智。
她態度堅決地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荒誕的是,丈夫不同意離婚,除非文霞賠付他60萬元。
小丁的索賠原因很簡單,他認為娶妻生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他的祖祖輩輩都是這樣的。
在他看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因為求子他花了一大筆錢,求子失敗是文霞的責任,所以他需要60萬的賠償費。
他知道60萬文霞肯定賠不起,但是沒有錢他絕對不會同意離婚。
文霞則完全被傷透了心,哪怕付出再大的代價,文霞離婚的決心也不會動搖。
這段婚姻對于文霞來說,無疑是失敗且痛苦的。
沒有結婚前,文霞也算是經濟獨立的女性,她遠赴日本、韓國打過工,她完全有能力獨立養活自己。
后來,回到老家后,文霞和小丁相親結婚。
原本,文霞對于生孩子一事看得比較佛系,因為想要丈夫的一句關心、丈夫的一個擁抱,文霞對生孩子產生了某種執念。
其實,她內心渴求的是尊重,是呵護,是愛情。
想要為對方生一個孩子,就是她對丈夫愛的最直接的表達。
可惜,日久見人心,文霞再熾熱的愛也比不過“傳宗接代”的重要性。
當失望到了極點之后,文霞選擇了離開。
她在上海找到了新工作,剪掉了留了許久的長發,人也煥發出了新的生機。
關于她和小丁的離婚事宜,一直懸而未決,或許最終法律會給這段婚姻做出最公正的判決。
通過欣欣和文霞的例子,我們可以發現,原來某些影視劇中妻子無法生育就會被趕出家門的故事并不是虛構的。
在如此開明的現代社會,仍然有一部分女性會因為生育問題被銬在道德的十字架上。
在他們的意識觀念里,不能生的人,留著也沒用。
作為旁觀者的我們,我想,應該不是人人都會認同此觀點的。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不生孩子,人生是不完整且充滿遺憾的。
但人生的完整與否難道只用有沒有孩子衡量就可以了嗎?
況且,遺憾不是人生的常態嗎?
就我個人而言,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生育自由”不應該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標。
面對生育困難的女性,社會及家庭應該給予她們更多的關懷和包容。
畢竟,這不是她們的錯,生孩子也不是女人與生俱來的責任。
對于那些還被困在“生子執念”枷鎖中的女性們,愛他人之前一定要先學會愛自己。
孩子不是人生的必需品,正如那句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爭其必然,順其自然!
但愿未來的某一天,“生育自由”不再只是一句理想的口號,而是我們人人都認同和理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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