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沒有去臺北見孩子,所以母親張蘭曝光大S的“十宗罪”為兒子挽尊。
張蘭主要針對大S的聲明進行補充說明,當然更是將真相曝光給大家,認清大S究竟是什么樣的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張蘭說大S撒謊,沒有傷害汪小菲,曾多次恐嚇威脅甚至以妨礙秘密的手段逼迫汪小菲妥協。
否認大S說對自己尊重,離婚協議過程,對張蘭進行了侮辱,用語言貶損,不準探視孫子,設定各種禁止,大S和她的律師都知道,自己心如刀割。
張蘭說大S其實早就想和具俊曄在一起了,在大陸的離婚程序還沒有完成就迫不及待的和具俊曄結婚。透露汪小菲被大S哄騙,愛過小菲不會愛別人,也不會再婚只想專心撫養孩子,后來汪小菲刪除再婚不付贍養費條款。
離婚后大S并沒有說好聚好散,不斷要挾汪小菲,把非法取得的信息傳給他人,找各種理由要加碼給她錢。汪小菲很痛苦,這些惡毒恐嚇的訊息還保留。
否認大S說沒有阻止去看自己的孫兒,大S根本不知道孩子讀幾年級,開學也不知道,就是百般阻撓不準去看孩子,和解書寫了汪小菲可以陪伴孩子度過寒暑假,狠心拒絕,更不允許張蘭看孫子。汪小菲其實22日去不了臺北,大S明知做不了,也要沾嘴上便宜。
大S并沒有尊重法律和調解協議,而是不斷編造理由加碼要求提高費用金額。
汪小菲付足了生活費,還多付了500多萬元,這些都有證據。認為和其他男人結婚了,就不要再讓小菲支付家用生活費、電費名目,會讓這個男人抬不起頭來。張蘭認為大S沒有廉恥心,再婚還要幫付電費、家用費等,而且這么奢侈浪費不把人家的錢當錢花。
大S說希望見到小菲應該是真話,不斷阻撓他們見自己的孫兒,怎么忍心阻止?
大S說不要口出惡言,不要傷害對方,但她卻將那些違法侵害隱私,妨礙秘密的東西散布出去。
大S沒有信守協議再婚,還要汪小菲支付高額費用。
大S已經起訴汪小菲,希望把多付的錢退還給小菲,她的每一筆錢都是辛辛苦苦一分一毫攢出來的,連自己弟弟的命都賠上,不負人,也不怕誰。張蘭表示要為自己的兒子而戰,為了保護孩子,戰死也要戰,因為她是母親,不是伸手向人訛錢的母親,要教育好自己的孫子,冠冕堂皇的好話說盡,背地里壞事做絕,做人不可以這樣。
張蘭十條澄清,說的都是大S的不對,并沒有說她一句好話,而且都提到自己賺錢不容易,的確64歲了還幫兒子一起直播賣貨,這種精神也是可嘉,母親很強勢,汪小菲卻不斷給她找麻煩,如果不娶女明星,可能會少掉很多麻煩。看來張蘭的確對汪小菲教育太少,導致60多歲還來幫助兒子打嘴仗,其實張蘭可以不說,讓兒子去和大S爭辯,畢竟兩個人的事做母親的介入不利于調解,別人會說汪小菲40多歲還沒有長大,依然是媽寶男,當然天下母親都是很深愛自己的孩子,不容別人欺負,張蘭做到這已經很好了。
汪小菲和大S的隔空嘴仗,看的卻是張蘭和S媽的對決。S媽已經委婉拒絕嘴仗,表示自己是文明人,吵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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