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就郎朗、吉娜275萬元代言“一日游”一事,@浪莎襪業官方發文向郎朗、吉娜夫婦道歉,同時表示“在未與貴方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將不詳盡的內容對外公開披露,相關內容發布后便引致諸多的誤會……對此深表歉意”。
浪莎襪業表示非常期待接下來郎朗先生作為品牌暖心摯友以及吉娜女士作為品牌代言人與浪莎一起攜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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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1月3日晚間,浪莎股份發布公告稱,浪莎內衣作為甲方,近日與乙方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藝人郎朗、吉娜簽訂了《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廣告產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產品、吉娜郎朗代言產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產品,為公司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公告顯示,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做為沿用乙方藝人形象代言費用共計為含稅275萬元(人民幣)。
隨后,1月4日晚間,浪莎股份發布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公司所屬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取消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藝人郎朗、吉娜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至此,浪莎官宣鋼琴家郎朗、吉娜夫妻為全球品牌代言人,僅僅一天,275萬元的合同就“黃了”。
不料事情剛過去一天,@浪莎襪業就發文向郎朗、吉娜夫婦道歉,并表示雙方仍繼續合作。對于這件反轉又反轉的事,你怎么看?
消息來源:@浪莎襪業、第一財經
編輯:唐文培
責編:龔小然
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