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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報 陳甜甜)
1月12日,上海靜安警方發布通報稱,王某某等人毆打路人致輕微傷,有媒體證實,打人者王某某系王思聰。警方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王某某、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因王某某等提請行政復議,警方對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稱,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的,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可以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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