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專稿(林真心/文)內娛又有“新鮮事”。
(相關資料圖)
2月13日,社交媒體上流傳出陳飛宇與某女網紅的親密照,網絡輿論迅速發酵。
晚間,陳飛宇工作室發布聲明,回應稱“交往期間雙方均系單身”,并表示網絡流傳的照片涉及到雙方隱私,“懇請網友立刻停止傳播相關信息,相關主體即刻刪撤對陳飛宇的侮辱、誹謗言論。”
由此,情人節前夕的互聯網,掀起了一場關于明星戀情的討論——處在上升期的陳飛宇,可以談戀愛嗎?
搜狐娛樂發起的相關投票結果顯示,39%的網友覺得“年輕帥哥談戀愛很正常”,25%的網友則持反對意見,“想吃流量紅利就要舍棄一些東西”。
路人們分為幾派,有人支持明星戀愛,覺得無所謂,也有人代入粉絲視角,覺得扎心。
為了解各方態度,如實展現不同觀點,搜狐娛樂也對話了某國際知名品牌公關、影視制片人、藝人宣傳及氪金站姐。
上升期藝人有戀愛自由嗎?阿瑟們經得起“戀情曝光”嗎?
經整理,以下是他們的自述。
某國際知名品牌公關:我們希望合作期間藝人保持單身
我們找代言的話,肯定是希望合作期間藝人是單身的。
特別是女友粉多的、走流量路線的男藝人。雖然說戀愛是成年人的自由,但是如果我們私下打探到該藝人有緋聞,就會相對慎重些。
也不是我們非得要求藝人單身,但你想想,如果他就是靠女友粉起來的話,單身人設必定對他的商務資源更有利。
品牌有自己的訴求。對于我們來說,如果藝人戀情曝光,引發了嚴重的負面輿情,肯定會直接終止合作。
之前我也遇到過代言人負面輿情爆發的情況。幸好當時還沒官宣,我們就從之前接洽的備選藝人中篩選出了檔期合適的,進行替換。
如果還想和該藝人合作,也可以選擇等。拖一個月左右,看看風向,影響不大的話還是會官宣。這期間也會有一些“競品”藝人會找到我們,主動“貼貼”,希望達成合作。
萬一輿情爆發時已經官宣合作,我會先按下所有物料的發布,和藝人團隊接洽,待他們探完粉絲的口風,風頭過去了再發物料試水。
我們有一個專門的輿情團隊,實時追蹤所有藝人的風險指數。不僅僅是戀愛、偷稅漏稅,作品口碑,甚至粉絲飯圈有沒有異動,是否被點名批評,都會全面監測。
半真半假的戀情傳聞、大大方方的官宣都不會影響我們對藝人的判斷,不過一旦有嚴重的負面新聞,輿情團隊就會即刻響起“警報”。最終合作能否達成,就需要上報總部或者集團CEO審批了。
制片人:談戀愛沒什么問題,但戀情公開的方式不能出問題
戀情曝光這件事,對藝人影視資源的影響其實不大。
談戀愛可能影響路人緣,劇粉和潛在的CP粉可能被戀情勸退,但只要不過分、不劣跡,就不會被拋棄。
大家最怕的是用劣跡藝人導致劇播不了,或者可能后續有法律上的風險。所以只要不違法亂紀、不觸犯道德底線,就不會遭到抵制。
但戀情曝光的方式不體面,可能會引發嚴重的負面輿情,一定程度上影響藝人在言情偶像這方面題材的發展。說白了,炒熒幕CP就沒人相信了,嗑不動。
(圖文無關)
不過,即便演不了偶像劇,也可以換賽道啊,演不靠粉絲的劇不就好了?當然,也不是誰都能說換就換、說演就演的,和演技、資源積累等等都有關系。
至于“換演員”,如果是我的話,遇到定好的主演戀情曝光產生負面輿情,也不會立刻換的。
算算時間,即便演員現在進組,劇播也得等到明年了。這一、兩年的時間,輿論的影響早就過去了。頂多就是黑歷史變多了,往后劇播火了可能又會被翻出來嘲。
不過這僅代表我的觀點。
我覺得其他制片人可能會觀望下。但也只是短期內找過去的本子變少,影響并沒有多么深遠。
反正市面上的小生就這么多,開機的項目也就這么點。想找他的還是會找,先觀望三、五個月吧。
藝人宣傳:為了應對突發情況,我們會準備五版公關方案
上升期的藝人真的要好好搞事業。
談戀愛占據的時間精力太多了。現在劇組拍攝節奏這么快,如果把時間都放在談戀愛上,那還有什么心思去打磨作品?
一旦戀情曝光,尤其是以不光彩的形式曝光,牽扯的人、蒙受的損失太多了。
出事了誰都別想好過。藝人團隊肯定是停下手頭所有工作,開始處理重大輿情。
第一時間聯系爆料方嘗試友好溝通,同時也要安撫好品牌方。渠道豐富的同事要去聯系刪帖,實在刪不完的話只能聯系平臺撤詞條、鎖廣場。
大家聚在一起開會討論公關方案,最后要給出個1、2、3、4、5版:“狡辯”的版本有狡辯的思路;澄清的話找線索和證據支撐;博同情會想應該要打什么感情牌;嘴硬的,發律師函說是造謠;膽小的,“滑跪”寫封誠懇的道歉信……
最后具體怎么說,看經紀人,看公司的想法。但重大負面輿情一般都不能“過夜”,隔得越久,翻身的可能性越小,要及時作決定。
但你知道,我們所有人焦頭爛額的時候,藝人在做什么嗎?
這就是最讓人寒心的地方。
很多藝人(不是全部)只會惹禍,出了事只有我們在善后。TA對我們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心知肚明,但不會有任何愧疚。
我真的怕了內娛的男藝人(不是全部)。
你永遠不知道他們會在什么時候“葬送”你的職業生涯。
氪金站姐:你有好好戀愛的權利,但不是這幾年
我在將近七年的時間,前前后后為他花了幾十萬。后來明明是他塌了房,處在風暴中心的卻是我。
正主塌房之后,看到網友們各種吃瓜、扒個人信息,我都是懵的。有些難過和生氣,但最主要還是擔心他的前途和名聲,替他感到遺憾和惋惜。
其實一般看到工作室聲明發布的時候,心里已經沒什么波瀾了。
我知道,所有公關、聲明,都是為了最大程度降低這件事的負面影響而已。
我不是標準的演員粉,并沒有因為對角色移情喜歡他,更多是喜歡他這個人。覺得他陽光溫柔也很有禮貌,包括他對演藝事業的敬畏心和努力,想陪他一起成長,成為頂流,或者說成為好演員。
這期間所有因為追星而獲得的快樂、治愈和力量都是真實的,以后也很難有這么多精力投入到追星這件事情上。
以前從來沒懷疑過他的真心,也有點媽粉心態,不愿意他走腥風血雨的飛升路,相信他不必那樣也可以穩步上升,前途光明。
結果出了這樣的輿情。確實挺膈應人的,像一根刺扎進心里,大概很久都不能釋懷。
說實話,藝人戀愛無罪。
藝人可以有戀愛自由,但是有得就有舍,既然選擇了戀愛,就要做好付出代價的準備。畢竟,選擇不公開就已經是在欺騙粉絲了。如果談了就要藏好,好歹裝出努力搞事業的樣子。
以后有時間的話,或許還會去線下看看他。但他的未來如何已經與我無關,我再也做不成他輝煌星途的見證者。
說給所有的上升期藝人:你有好好談一場戀愛的權利和資本,只是為了事業,不能是這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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