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萬翛 編輯 | 范志輝
(資料圖片)
“活久見,多少年沒見到這么多古風圈大佬齊聚一堂,原因居然是一場大型詐騙……”
最近,B站up主排骨教主的視頻《我,28歲,被詐騙十多萬》僅兩天時間就超過175萬播放量,下方留言的知名up主包括蕭憶情Alex、Assen捷、玄觴、金戈藥商白止、張葉蕾Leafy等,讓網友感慨是古風圈“團建”。
不過,這次“團建”卻不是什么開心的事情。
據排骨教主在視頻中介紹,3月21日,音樂人莫智欽通過私信方式獲得他的聯系方式,以介紹OST制作全案的名義,多次要求他以先行墊付詞曲費用,共計超過10.7萬。
但能引起這么大的反響,不僅僅是因為排骨教主百大up主的身份和古風圈KOL的重聚,更因為這場詐騙受害人之廣、歷時時間之長,詐騙金額之高。在排骨教主發視頻后不久,受害者組成的維權群就從161人增長到190余人,詐騙金額從幾千上萬甚至十萬不等,累計金額預計超過百萬元。
據了解,關于莫智欽詐騙的消息去年就被受騙音樂人在朋友圈揭露過。在始作俑者目前看來自始至終都只有莫智欽一人,且始終以真名示人的情況下,為什么今年還會有那么多受害者被騙,還能屢屢得手呢?
涉嫌詐騙上百人,
累積金額上百萬
大概從2009年,還在上技校的廣西小伙莫智欽就開始在網上制作音樂,成為早期網絡音樂人。
在酷狗音樂上,莫智欽最熱門的歌曲《兩個人的劇場》有超過8萬評論,只不過現在最新評論都變成了質問“詐騙犯”的。
憑借多年從業經驗,莫智欽不僅積累了不少作品,也建立了音樂圈人脈,深諳行業內的合作方式和潛在漏洞。
其中一個受騙人——編曲師周周和莫智欽大概同一時間入行,與莫智欽相識多年,雖沒見過面,但兩人有過多次合作。周周告訴音樂先聲,由于圈子小,干活全憑信任,合作項目的結款時間和方式甚至也不固定,一般是積累幾次或到某個金額再結算。
不過,很少有人會像莫智欽這樣明目張膽行騙,畢竟,一旦這樣做,被曝光后就很難再在這個小圈子內立足。
所以,在莫智欽以“母親重病”的理由借錢時,周周沒有猶豫就借出了2萬,加上未結的工錢1萬,共計3萬。得知自己受騙后,周周花了2000元委托律師去法院起訴,雖然已經過去快半年,但據說排隊案子太多,截至目前,法院尚在開具訴訟費繳費通知書階段,還未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另一頭,靠著在業內積累的人脈,莫智欽還在擴大行騙的范圍。B站Up主kseven77告訴音樂先聲,自己在去年5月通過同公司同事介紹認識莫智欽,并為他提供三首歌的編曲。
一般首次合作kseven77都會收取定金,但由于是熟人介紹,kseven77才沒有收取定金。并且,由于莫智欽說家里出事,kseven77一開始也沒有催款,一直拖了六個月。事后ksenven77還發現,莫智欽還將自己發的半成品直接發行,也沒有署名。
到去年8月,kseven77和公司多人都意識到受騙。當他被拉入受害者群時,群中已經有40多個人,即便有人已報案,也沒有實質進展。而由于kseven77和莫智欽沒有簽訂合同,所以也難以立案。
或許是由于群情激奮,莫智欽的騙局去年已經在音樂人朋友圈有小范圍揭露,他也迫不得已在朋友圈發長文向眾人道歉。
他在道歉中,解釋了自己近來在圈內對新老朋友借錢不還,讓積累多年的人脈口碑崩塌,是因為參與了賭博,如今已經收手,會慢慢還錢,“希望大家暫時稍安勿躁,手下留情,我并不是有錢不給耍賴,而是真的有點沒辦法,再給我點時間觀察我是否有還錢的意圖行嗎?”。
但事實上,在新的一年里,莫智欽不僅沒有收手,反而是精進了自己的騙術,欺騙了更多同行。
據網友“清風入鏡曉”介紹,去年11月莫智欽就曾和自己接洽過編曲混音合作,同樣是要求墊付,但當時他只能提供一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框架協議。加上沒有定金,還要求墊付莫智欽的詞曲費用,清風入鏡曉拒絕了合作。
今年3月,莫智欽在欺騙排骨教主的時候,已經是用正規的線上簽約平臺進行簽約。并且還會拉群,一人分飾多角,角色扮演甲方唱片公司和財務人員,跟排骨教主討價還價,看起來跟真實合作一樣。更何況,莫智欽此前的確有一定的作品積累,讓人很難懷疑。
在迭代版的詐騙過程中,深諳行業慣例的莫智欽表示,由于自己簽了其他公司的獨家詞曲,不方便簽合同,所以甲方將以全案的形式與受騙人簽約,但需要受騙人先行墊付莫智欽的詞曲費用。由于這類操作在行業內不算少見,并不算可疑,如果受騙人沒有起疑心,莫智欽就會和受騙人進行多次合作,直到瞞不住為止。
雖然墊付有一定風險,但另一位受害者——獨立唱作人張葉蕾Leafy還是抱著“實在不行事后還可以把歌曲制作發行”的想法,同意了簽約,但沒想到更糟糕的是,自己簽約的4首歌早已被重復售賣過多次了。
此外,最近莫智欽還冒名另一位詞曲創作者“莫卿”去談合作。莫卿本人告訴音樂先聲,由于只涉及侵犯署名權,無法單獨立案,目前已經聯合受害者報案,并向酷狗音樂和抖音平臺投訴。目前,抖音平臺已經搜索不到實名認證的音樂人莫智欽。
總結來看,莫智欽主要是利用自己的口碑積累和從業經驗,抓住行業內常見的墊付、合同不規范、合作信息不透明等漏洞進行詐騙。
只要建立起了自己“圈內音樂人”的形象,獲取了業內人士的信任,一切就水到渠成。
在得知自己受騙后,張葉蕾Leafy在制作視頻中提到,“事出突然,身邊安慰的人有之,幸災樂禍的有之,嘲諷我們沒有辨別能力的人也有之。”有些人因為警惕性高,不接受墊付、沒有定金等操作,得以幸免于難,但其實也無需指責受害者。
反而,只有受害者敢于發聲,才能讓更多人免于受騙。
行騙這么久,
為何未被繩之以法?
令我們好奇的是,由于此前莫智欽已經在小范圍被揭發過一遍,從去年起就有人報案,以至于莫智欽要在朋友圈公開道歉。那么,為何莫智欽還能繼續逍遙法外呢?
據盈科律師事務所徐智省律師分析,像排骨教主和莫智欽的情況,涉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騙取數額3000元至1萬元以上較大金額的,涉嫌構成詐騙罪,如果涉及詐騙金額巨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徐律師強調,如果多起詐騙的累計金額達到50萬以上,則可能會被判處10年以上乃至無期徒刑。
但要注意的是,雖然總體看來莫智欽涉及金額累計必然超過50萬,但要區分其中哪些屬于民事欺詐,哪些屬于刑事詐騙,需區分。如果是刑事糾紛,才會走追贓退賠的程序,如果莫智欽有錢可追回,會退賠給受害者。民事糾紛需要自行向法院起訴追討,不會走追贓退賠的刑事程序。
刑事詐騙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具體表現在:行為人明知自己的欺騙行為會發生導致他人財物遭受損失的結果,仍然積極追求這一結果的發生。但在現實中,對于“主觀目的”的判定,在法律實務中相當棘手。
以莫智欽為例,他以“母親重病/去世”為理由借錢不還,或是在無合同的合作中不結款,都極有可能被判定為民事糾紛,原因是此類情況不屬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此外,一歌多賣、篡改署名一般也是民事糾紛,且一歌多賣的情況下,通常是最早的買家獲得版權,其他買家只能要求賣家退款。
據受害者給出的信息來看,有相當部分案件有具體合作內容溝通,有可能屬于民事糾紛,不涉及追贓退賠程序。再加上近幾年民事案件較多,許多法院的立案時間和法定時間都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這或許是為何雖然早有人報案,但莫智欽仍能逍遙法外、繼續行騙的原因。
那么,回頭來看,音樂人如何能盡量避免這些情況,守好自己的錢袋子呢?
徐智省律師認為,現在是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社會,商業合作上,音樂人應該提高防范意識,比如盡量按照合同規范走,少談人情。而且,合同人名和收款人要對得上,溝通時盡量少用語音,盡量用文字或者郵件溝通,便于存證。如果有款項該結未結,要積極催款,問明原因,這些都有助于降低風險。
編曲師kseven77在事后也總結到,任何第一次合作沒走合同的都要收取定金,且給對方發的小樣一定要加水印。
回頭來看,莫智欽這樣的行騙并不劃算,雖然騙了別人的錢,但也葬送自己多年的事業、聲名,以及未來音樂事業的美好可能。這或許也是為什么音樂圈子里,這種詐騙難防備但同時并不多見的原因。
不過,這也為從業者們提了個醒,交情歸交情,商業歸商業,才能逐步提升整個音樂行業的規范化程度,規避潛在風險,最大化保證合作各方的利益,才能行之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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