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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
搜狐娛樂訊 據廣州日報,查良鏞(筆名:金庸)起訴楊治(筆名:江南)侵權案終審宣判,法院認定被訴侵權行為分別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令江南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登報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68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20萬元,兩家出版公司就其中33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外,法院還明確《此間的少年》如需再版,則應按再版版稅收入30%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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