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周星馳執導的電影《功夫》上映。
該片上映之后,口碑和票房都取得了非常不錯的成績。通過這部電影,周星馳還捧紅了一位“星女郎”,就是在電影中飾演啞女的黃圣依。不過,當時的周星馳大概不會想到,他們最終會對簿公堂,鬧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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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6月12日,黃圣依的前夫揚子,在社交平臺公開了一段他接受采訪時的視頻,視頻中揚子面對記者,首次透露了當時黃圣依當時被星輝封殺,繼而和星輝公司對簿公堂,最終因為解約賠償,賠到差點傾家蕩產的事情。
當然,這事還是要從《功夫》說起。
《功夫》上映之后,黃圣依因為在電影中飾演啞女迅速走紅。電影里,黃圣依憑借清純的外表和清澈的眼神,把這個角色演繹的非常傳神。而后,她自然是順理成章的簽約了周星馳的星輝電影公司,成為周星馳麾下一員。然而,就在《功夫》上映后的第二年,即2005年,黃圣依突然宣布,要和星輝解約,并控訴星輝公司“五宗罪”。
第一,工作強度大,導致抑郁癥;
第二,公司通過威脅、恐嚇的手段,威逼她拍片或者接代言;
第三,被逼簽下《功夫狀元》;
第四,內地演藝事業無人打理、不負責任;
第五,說話不算話。
對此,星輝公司的回應,則是控訴黃圣依私接活動。至此,雙方算是徹底鬧翻,上了公堂。
揚子在訪談視頻中表示,當時他和黃圣依才剛認識不久,那時候的黃圣依四面楚歌,沒有人站在她這邊,報紙上新聞里,到處都是她被封殺的消息。而黃圣依本人當時剛剛成名,沒人脈沒資源也沒錢,整個人處在很彷徨無措的狀態。
這時候是他站出來,和各個劇組、各個公司去談,試著幫黃圣依挽回一些戲。最終,揚子和一些劇組達成協議,如果黃圣依在拍戲時出了問題,由他負責,并進行賠償。這樣,黃圣依才得以繼續工作。
在此之后,就是漫長的打官司的時光。
黃圣依和周星馳的星輝公司一次次在公堂之上唇槍舌戰,一直到2007年,雙方好像都累了,而且繼續這么耗下去,好像也不是辦法,最終選擇廳外和解。黃圣依終于如愿擺脫了星輝公司的控制,但代價則是賠了一大筆解約費。揚子說,賠完錢之后,他倆卡里只剩下了三萬塊錢,黃圣依當時就哭了,說這日子還怎么過?
事后,黃圣依簽約了揚子的公司,做了老板娘,過上了自由自在,想拍什么就拍什么的生活。而星輝公司則發表了一則單獨聲明:“星輝公司從未非法禁錮黃圣依小姐”“星輝公司從未有過任何雪藏黃圣依小姐的意愿”。然后宣布黃圣依小姐,不再是星輝公司的藝人。
就此,這一整件事算是徹底結束。
對于此事,揚子對周星馳的態度,也算是客觀。
他在視頻中表示:“永遠感恩周星馳先生讓她成名,僅憑這一點,就應該永遠終生的感謝。”對于這個說法,其實也不是全無道理,因為說到底,確實是沒有周星馳就沒有后來的黃圣依,這是事實。對于此事,大部分吃瓜群眾,也站在周星馳這一邊。
不過,熟悉香港娛樂圈的朋友,也不會覺得黃圣依當年的控訴是無中生有。
只能說不只是周星馳的星輝,而是大部分香港娛樂公司,多多少少都有點強勢,尤其是面對內地演員時,這樣的強勢會更明顯。其中,李連杰在這方面的體會最深,吳京在早年闖蕩香港時,也吃過不少這方面的虧。
現在,事情畢竟已經過去,至于誰對誰錯,不是局內人,實在難說得很。
而且有些事,也并不是非黑即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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