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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了?這是什么意思?江宏杰這次可以說揚眉吐氣,不過律師卻哭訴,其實還是很難執(zhí)行,因為無法獲知女方的住處,所以等于沒用。你們有何看法?
第一個問題:福原愛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是什么意思?
福原愛和江宏杰本來是文體圈的神仙眷侶,感情一度十分融洽,還一起上了綜藝節(jié)目,完全看不出后來他們離婚鬧掰的意思。但是很奇怪,福原愛和江宏杰后來鬧得不可開交,從公開互撕到對簿公堂。
2017年1月1日,福原愛與江宏杰在臺北舉辦結(jié)婚典禮。說起來,他們的婚姻存續(xù)4年。離婚后,雙方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對簿公堂,江宏杰說自己勝訴了,還說福原愛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
這個意思就是說,福原愛如果服從判決還好,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會被罰款;若然仍不履行,就會變成法院判決的直接強制。
第二個問題:江宏杰對福原愛無計可施?
本來網(wǎng)友覺得江宏杰勝了福原愛,但是江宏杰的女律師卻哭訴,其實一點用也沒有。“雖已判決對福原愛強制執(zhí)行,但大淵愛子坦言難以執(zhí)行,因為目前無法得知福原愛的住處,所以希望對方遵守法院的決定,出面面對。”
這么一說,粉絲就明白了,因為江宏杰這邊根本找不到福原愛,所以也沒沒辦法執(zhí)行。看來,這對夫妻的確是徹底鬧掰了,一點溝通也沒有,不知道這樣下去,對孩子會不會產(chǎn)生影響?大家不要輕易站隊,坐等后續(x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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