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周星馳及其前女友于文鳳的經濟糾紛開審,于文鳳現身高等法院出庭,向周星馳追討約7000萬港元的“投資分紅”。周星馳一方回應稱,有關口頭協議屬于戀愛中的情話,不具備法律效力。
此外,于文鳳還在法庭上曝光了二人分手細節,她稱兩人在2009年經常吵架,也曾提過分手,最終在2010年3月正式分手。周星馳方則指出,分手原因是周星馳曾看到于文鳳與一名“廖先生”逛街才終結二人關系。于文鳳則不同意這一說法。
周星馳律師又指出,周星馳名下豪宅于2010年4月完成裝修時,于文鳳豪宅仍在裝修,他便安排于文鳳和于母入住該住所兩個月,但在同年六月或七月,周星馳前往豪宅發現門鎖被換掉,請警方到場處理。
于文鳳則回應稱當天并不在場,又指周星馳的媽媽曾闖入屋內破壞于文鳳的東西,所以才需要保安看屋并換鎖。
日前,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約7000萬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資分成。原告于文鳳在本案的訴求,涉及2002至2010年間周星馳投資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3個單位與5個車位、以及投資基金的獲利。于文鳳指當年沒簽定合約,但雙方曾有口頭協議,讓她從周的投資獲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馳指出,雖說過會把投資利潤分給于,但那只是戀愛中的情話,并非建立法律關系的承諾,而且周星馳一向投資有道,投資經驗較于更豐富。
于文鳳是香港建設“前熊谷組”家族于鏡波的小女兒,早先是周星馳的影迷,后來逐漸成為他的好友,兩人更曾被媒體多次拍到親密同游的照片。兩人拍拖13年,至2010年3月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