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泰國女演員Tangmo(妮達?帕查娜維拉潘)離奇溺亡轟動亞洲,該案正在泰國各大平臺發酵。Tangmo去世前因為出演《吹落的樹葉》被國人熟知,中國媒體也一直在追蹤報道。
Tangmo在2月26日晚上與經紀人及三男一女開游艇出游,深夜不慎落水失蹤,搜救了36小時才找到尸體,后來法醫表示,Tangmo死于溺亡,大腿上有30厘米的傷口,猜測是落水后被螺旋槳刮傷。
參與船趴的另外5人被指控,船主(當晚因身體不適未參與船趴)因執照過期被起訴,參與船趴的一名男子因無證駕駛被起訴,兩人又被指控過失致人死亡。
目前,5人的說辭全部被警方推翻,他們說Tangmo是因為到船尾小便不慎落水,聲稱大家喝了酒、聽著歌,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后來回頭已經找不到Tangmo。
警方表示,Tangmo穿著連衣裙,尸體沒有脫裙的行為,不相信眾人的描述。
據泰國媒體3月5日報道,Tangmo母親原諒了涉案船主和其中一位參與船趴的男富豪,但不會原諒Tangmo的經紀人和其他人。
Tangmo母親此前表示,Tangmo作為女演員,每一部電視劇的片酬是100萬泰銖,如果她再活30年,那么至少有3000萬泰銖,索賠3000萬泰銖,約合人民幣580萬。
游艇的船主最終接受這個提議,答應賠償Tangmo母親3000萬泰銖。
不過,Tangmo母親強調,原諒船主跟這筆錢沒關系,解釋是船主事后非常關心她,經常打電話噓寒問暖道歉,讓母親最終被感動。
值得一提的是,Tangmo的母親一直不相信女兒是意外落水,懷疑有人謀殺了Tangmo,還表示經紀人曾一度失聯,偷偷上號刪掉Tangmo的發文。
后來經紀人露面,聲淚俱下下跪請求Tangmo媽媽的原諒,但否認謀殺Tangmo,表示Tangmo沒穿泳衣是想在船上拍照,落水純屬意外。
Tangmo母親表示絕對不會原諒經紀人,因為經紀人直到事后第三天才主動聯系她。
目前,除去被原諒的船主和一名男富豪,還有4人需要接受測謊儀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