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知名女歌手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被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全網引起了非常的關注。據悉,張明杰是因為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了高達2.3億元的財產損失,被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實際上,張明杰因為貪污受賄被羈押已經有差不多8年的時間,而作為女兒的曲婉婷始終沒有回國主動配合過公檢部門的調查,卻一直通過社交平臺在國外“云盡孝”,頻頻為媽媽叫屈喊冤,遭到了大量網友的痛批。
值得一提的是,張明杰貪污的錢大部分都轉移到了國外,用在了曲婉婷的身上。換句話來講,曲婉婷能夠出國留學,成為知名歌手,基本上都是她媽媽用“贓款”鋪下的道路,打下的底子。
然而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張明杰被抓了之后,曲婉婷壓根就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始終覺得她媽媽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可殊不知她媽媽貪污的錢是老百姓的血汗錢,甚至是救命錢。
簡單來講,曲婉婷此前在演藝事業取得成功,說是靠吃“人血饅頭”一點點成長起來的,還真就一點兒都不夸張。
后來,中央紀委公開向曲婉婷喊話,說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自己的媽媽被羈押這么多年不敢回國一次,卻在國外用贓款逍遙自在,這難道就是作為女兒應盡的孝心嗎?
諷刺的是,曲婉婷始終不敢回國,嘴上卻說得非常漂亮,“無論我在哪里,都堅定擁護和維護我國的憲法”,可國家只是想讓她回來配合一下調查,從而將贓款給追繳回來,結果卻是一次次碰壁。
所以說,曲婉婷已經成為了金錢的奴隸,如果她是一個孝順女兒的話,為何不敢回國配合調查,而是通過這種自欺欺人的“云盡孝”來給自己心理安慰,想想都覺得挺不可思議的。
至于曲婉婷手上到底還有多少贓款,恐怕只有她本人最清楚不過。而我們都知道,因為媽媽張明杰的事,曲婉婷如日中天的演藝事業在那個時候徹底終結,而她已經連續8年為母喊冤,期間是沒有接到任何工作的,即便此前嘗試過出新歌復出,但還是被扼殺在搖籃當中。
不難想象,這么多年沒有工作,也沒有固定收入,就是靠贓款維持生計,而且生活品質相當的高,開著豪車,住著豪宅,經常去外面度假旅游,小日子過得美滋滋,可她媽媽卻在獄中度日如年。
總而言之,曲婉婷如果真是一個孝順女兒的話,應該立馬回國將贓款上繳給國家,這樣才有機會爭取給自己的媽媽減刑贖罪,而不是做語言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