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們展示了律師的多面形象。除了腹黑至極的鄺北平,還有、喬三位老同學在其中。
一.背景
、東學和喬是政法大學的同班同學。其中,和喬是同班同學。東學比他們大一歲。他們三個住在同一個宿舍,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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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學畢業后考入了法學教授鄺北平的研究生。畢業后,喬在匡北平任主任的德志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但他們對鄺北平在處理訴訟時過分追求潛規則和利益十分不屑,也對他處理問題的手段十分不滿。于是他們聯合起來,在改選中把鄺北平從主任的位置上趕了下來。在喬的支持下,當上了德治所所長。
北平被迫離開德治所后,他與東學等人創辦了金夫所,與德治所抗衡。
隨著德志實業的興盛,張崢準備競選律師協會,與匡培平再次發生沖突。
為了打壓德治所和,同時也為了掩蓋一些秘密,況北平開始強力打壓喬,不惜使用各種手段,使喬聲名狼藉甚至幾近牢獄之災,無法正常工作。
雖然東學是況培平的學生,也是金夫學院的合伙人,但他對況培平也有不滿。他一方面巴結,另一方面又暗中與交換情報,游走于雙方之間,經常通過給予和給予來幫助喬。
雖然與喬關系極好,但出于律師事務所和個人的利益考慮,他對喬的態度也有兩面性。
二、吃火鍋的故事
喬邵婷在困境中得到了律師肖震的幫助。蕭振是一位非常年輕而有理想的女律師。她的品質和品格得到了喬、韓彬等多位律師的贊賞,于是被、秘密安排去幫助喬。蕭振作為喬的粉絲和助手也很稱職。
然而,在案的關鍵時刻,喬不想讓蕭振卷入太深,導致她遭到匡北平的報復。她故意讓她回避這個案子。小真情緒低落,在韓斌的酒吧喝酒。韓給她講了一個大學時、和喬吃火鍋的故事。
一天晚上,張崢和他們三個突然想在宿舍吃火鍋當晚飯。張崢不知道從哪里弄來幾箱羊肉,就從隔壁房間借了一個電爐。似乎一切都可以吃了。
然而,張崢有一種吃羊肉火鍋的癖好,那就是必須配以芝麻醬、韭菜和豆腐。沒有這些調料,他寧愿不吃。
薛東則沒有那么在意。他找了辣椒油湊合著做調料。他覺得只要能吃到羊肉,就是真理。
喬告訴他們倆暫時不要吃飯,等他回來再說。他下樓騎車回家,離家來回20公里,然后三個人吃夜宵,天快亮了。
韓斌律師用這件事來描述、和喬的性格特點,以此來開導肖震律師,讓她對、和喬有更深入的了解。畢竟這三個人都和她有牽連。
三、吃火鍋背后的性格
這個吃火鍋的故事不僅是韓彬講的,喬在第一集也提到了,因為勸阻他繼續調查案。那么,這個吃火鍋的故事能表達什么呢?
張崢
張是吃火鍋過程中的領軍人物。他借了鍋,得到了肉,所以在這場火鍋夜宵中,他的貢獻最大。
張崢吃火鍋之所以需要調料,應該有兩層意思。一方面他講究盡善盡美,羊肉和調料有了才能吃火鍋,否則只能是涮羊肉。另一方面,他準備了鍋和羊肉。由和喬來準備調料是否更合理、更公平?
東學
東學基本上是一個在吃火鍋的整個過程中只吃不干活的人。鍋,羊肉,調料都是別人準備的,他只吃就夠了。至于他在吃飯的過程中會不會尷尬,那就無所謂了。吃在他肚子里甚至是真理。
當然,東學也想嘗試解決調味問題,但他不想付出更多。他只用手里有的東西,比如辣椒油,簡單解決。其實就算沒有辣椒油,他也不會介意只做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