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楊穎與廣州鑫順榮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愛蓮化妝品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二審法律文書公開。文書顯示,愛蓮公司、鑫順榮公司作為涉案商品生產商和銷售方,未經楊穎同意,在其生產、銷售的卡汀貓奢寵套裝外包裝上使用楊穎的肖像、姓名,使一般公眾誤以為楊穎系涉案商品代言人,一審法院認定兩公司侵權,判決其向楊穎公開道歉并賠償50萬元。
兩公司以照片已取得授權且早已公開,不應認定為侵權等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兩公司不構成侵權的上訴理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稱圖治(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吉林省盛視同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行為造成侵權,可以另訴解決。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