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太傻了,真的很容易被激怒。
網友喜歡他跟厭惡他都是因為他的沖動性格,做事永遠一腔熱血,40歲的人,一喝多了什么都敢說,明明內心柔軟善良,陷入愛情就恨不得為女人花光所有積蓄,卻不幸長了一張嘴。
12月3日,大S終于動怒,為反擊汪小菲跟張蘭,曬出汪小菲在2018年向她借2600萬臺幣的借據,直指汪至今只還了500萬臺幣。
(資料圖片)
她還公開賬戶明細,聲稱價值9000多萬元人民幣的臺北豪宅,都是她本人付的首期,汪小菲只是負責挑選而已。
對此,汪小菲直接在微博公開與大S的離婚協議書,以及前妻的購買清單、消費記錄,只為證明大S每個月花他很多錢。
他與大S各執一詞,雙方都表示,9000多萬元的臺北豪宅是自己買的!
然而,汪小菲看到大S的舉證之后,怒火蓋過理智,他沒有隱藏大S的個人信息,直接公開了前妻的詳細住址以及銀行賬戶號碼……顯然,他憤怒得來不及咨詢律師的意見。
臺灣律師李怡貞指出,汪小菲要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要負刑事責任,雖然后來他刪除了離婚協議,但該協議已經在網絡流傳,刪除的作用不大。
汪小菲兩度發文,火力十足,但有人賭他不敢公開真正的“買房證據”,因為這涉及外匯管制,一旦公開,汪小菲后果嚴重。
也有網友猜測,大S早預判到這樣的結局,所以她才大膽說,房子是自己買的,她篤定,汪小菲即使有匯款證據,也不能公開。
只能說,大S果然是有仇必報,張蘭在直播時不斷攻擊S全家,無論大S怎么說,都無法堵上張蘭的嘴巴,這次直接放大招,不知道張蘭會不會收斂?
大S的經紀人說了,希望張蘭趕緊“收聲”,不然下一步就是曝光她逃稅及國籍問題。
律師李怡貞說,細看離婚協議的內容,大S若是再婚或是同居后,汪小菲就毋需負擔水電費、稅金、司機薪資、管理費,因此汪小菲不想交水電費,是合理的。
但李怡貞認為,水電費只是小數目,2.5億臺幣(約合5700萬元人民幣)的房貸才是巨款,不管大S有沒有再婚,汪小菲都要每月支付,從約定條文來看,無論如何,房貸就該由汪小菲負責到底。
該律師表示,如果大S狠一點的話,汪小菲公開離婚協議會搞到被通緝,這樣一來,他就不能到當地看兩個孩子了。
大S的離婚協議在金錢上確實很嚴苛,但為何汪小菲會答應簽字,外界都猜測是不是汪小菲有把柄掌握在前妻手中?
具體是什么把柄?也許從大S這條回復可以聯想一下:
大S認同了網友的說法,指某人“婚內出軌還得性病”,所以大S才會花百萬購物“報復”。
最后,大S關閉了評論,表示要用法律保護自己,似乎不想要放過張蘭跟汪小菲。
離婚后,汪小菲要繼續養大S十年,每月給23萬元人民幣的“身心受創”補償金。
另外,大S持有汪小菲的附屬卡,汪小菲承諾繼續給前妻使用, 離婚協議寫得很籠統,沒有注明信用卡的金額上限,看到前妻購買的奢侈品,汪小菲大概是悔得腸子都清了。
當然,也有人這樣解讀離婚協議,他們指大S的信用卡消費可以在汪小菲應給的生活費中抵扣。
網友說,大S用前夫的信用卡買了結婚用的頭紗、項鏈,還給具俊曄買了鞋子跟自己的情趣內衣:
不過,大S粉絲反駁,鞋子是女裝,所謂的內衣也只是外搭而已。
汪小菲這次回應,再度引起網友對大S的反感,表面上贏了勝仗,但實際是跳到坑里去了。
汪小菲這次算清醒,他最后并沒有公開所謂的證據,他選擇認慫,向大S求和。
發完,他又秒刪了。
另一邊廂,汪小菲的母親張蘭有沒有“收聲”?
沒有,她繼續開直播,對徐家提出質疑,金句連發,但已經不再人身攻擊徐家了。
有博主總結了張蘭的發言:
“保密協議里明確所有賬目一筆勾銷,汪小菲不用償還欠條里面的金額。”
“汪小菲給了大S價值9000萬元人民幣的豪宅,每月除保姆費、司機費,還有300萬臺幣(約合70萬元人民幣)的贍養費。”
“張蘭也是剛剛知道保密協議中的一些細節。”
“張蘭稱大S與汪小菲沒有在大陸辦理離婚手續,質疑女方重婚。”
除此之外,此前張蘭也談到了對于兒子的關心。
她拍下了汪小菲的身影,心疼兒子身體不好,總是默默承受著所有的痛苦,作為媽媽,她只能偷偷關心他。
也許張蘭習慣了滿嘴跑火車,但她對兒子的愛毋庸置疑,甚至有人認為,正因為這一份母愛,讓張蘭成為這場罵戰中唯一的正面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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