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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娛樂
薛之謙
薛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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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娛樂訊 近日,上海情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被上海市虹口區文化和旅游局罰款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149元。違法事實顯示,當事人作為演出經紀機構,自2023年5月18日起,未經過演出舉辦單位授權或取得授權的演出票務經營單位的委托,通過其經營的抖音小程序“麥樂易演出”擅自銷售“8月份薛之謙演唱會(遵義站)”演出門票的行為,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已構成未經批準,擅自出售演出門票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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