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權威媒體在網上發文稱,恒大老總許家印和妻子丁玉梅疑似離婚了,原因就是在最新的官方公告中,丁玉梅的身份不是配偶,而是成了關聯人士的第三方,這個說法,真的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由于恒大已經資不抵債了,不少網友都覺得,這么做是為了保全財產吧
這個應該是把個人財產全部斷給妻子,就是公司分紅,上市公司給他的工資所謂的合法收入,再把這部分轉到小孩名下。成立家族信托把這部分保護起來
離婚是規避債務風險,并非感情因素。精英人士的任何操作都有智囊人士指點。你能到達這個高度,你自然了解他為什么這樣做了。
但我覺得這件事也是挺蹊蹺的
首先離婚可能性不大,
第一,離婚不能隔離債務,第二“關聯人士”的定義范圍比配偶關系大得多。
其次,許老板跟老婆風雨同舟數十年,就是沖著這份感情,也用不著離婚吧
第三,按法律規定,即便離婚了,之前婚內的債務還是要共同承擔的。想要以離婚隔離債務,不靠譜。為了規避風險、逃脫債務,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即便離婚,在婚內產生的共同債務依然需要共同償還,離婚無法達到將個人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相隔離的目的。
恒大在債務危機前許家印就換了法人,恒大的債務和許家印目前沒有關聯,主要是一些境外債擔保人要求許家印個人擔保,這些債務許家印個人是要還的,真要是分開,那目的就是保住這些年許家印分紅的500億個人財產,至少能保住一兩百億財產夠他們家花幾輩子的
而且還要陪看當時借款合同,許和他媳婦兒有沒有個人擔保,一般銀行都會要求實際控制人夫婦共同擔保,離婚也沒有用。再根據企業破產法,一年內贈予資產減免債務的管理人有權予以撤銷。最有效的隔離方式就是信托或保險保單,不過也不是絕對的
許是大規模融資,然后再給自己高薪,成功套現。許之前,個人財產300萬不到,現在個人財產300億不止。 誰像羅永浩那樣。把公司債務背成個人債務。
嚴格講債務是許和妻婚姻期間欠下的,所以應該是就是現在離婚了,但婚姻期間欠下的共同債務必須現在共同償還,共同追責,而不能逃避。否則就是法律有空子
現在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個體工商戶除外)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了與公司股東個人財產、前期分紅、利潤合法收益等都無關,你名下的一家公司破產了不影響其他財產和公司的經營,個體工商戶就是無限連帶責任了!
當然了公司破產和股東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除非存在濫用公司法人地位,損害公司和第三人財產的情形。恒大經營決策有失誤是公司運營的常見現象,但是作為港交所的一家上市公司,它基本沒有這個操弄和舞弊的機會
至于許家印和妻子離婚不離婚,那都是小事,把樓交了,債務還了,誰有功夫管你的私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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