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眾偶像養成真人秀與生活類真人秀的夾擊下,正在播出的某檔音樂綜藝原本獲得的關注逐漸走低。誰曾想,近日將其屢屢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竟是節目中競演的四首歌曲侵權某海外知名樂隊。這臺“綜N代”標榜音樂品質與演唱實力,因發掘不少優質唱將,曾是引爆收視的現象級節目,可如今卻頻頻因遭到“侵權”質疑而對音樂生態造成傷害。屢錯屢犯,讓網友感慨,可惜了歌手的用心演繹,也讓致力于原創的音樂人寒了心。
這不是節目組第一次被質疑侵權。在此前播出的節目中,某歌手當晚奪冠的演出就因侵權而被整段刪掉,歌曲下架處理。相比于以往下架的小眾音樂人作品,這一次節目組鬧出的動靜更大。節目組找來多位剛走紅的美聲歌手,似乎是想趁某部奧斯卡獲獎傳記片的上映熱,以經典歌曲串燒震撼觀眾。遺憾的是越是膾炙人口的經典作品,越是有完善的版權保護。播出第二天,版權持有方就發布聲明證實了此前網友侵權的猜測。
在版權法律法規越發完善的今天,作為一檔現象級節目竟屢錯屢犯,讓人不解。
曾幾何時,音樂真人秀是綜藝節目屢試不爽的“法寶”。一些音樂選秀節目,由于大多數選手并非攜原創作品而來,成為侵權的重災區。無可否認的是,一些被翻唱的原創作品借由綜藝節目平臺有了更高的傳唱度,但遺憾的是,歌曲的走紅更多成就的是節目組與翻唱者。信息傳播受阻的過去,原創作者甚至很難為自己維權。早年汪峰因《春天里》遭遇侵權站出來發聲還招致不少人的非議。
隨著近年來全社會版權意識的逐漸增強,用戶付費收看節目、付費收聽已逐漸成為習慣。許多平臺花費高額版權費用購買這些音樂節目,不少娛樂經紀公司在選秀歌手走紅后,舉辦全國巡演繼續翻唱、繼續侵權。從付費節目和演唱會獲得的收益中,有多少歌曲原作者能分得一杯羹?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音樂人在遭遇侵權后選擇站出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音樂圈把節目組先侵權被發現后再與版權方協商賠償的行為稱作“先上車后補票”。有音樂人曾抱怨,愿意“補票”還算態度誠懇的,更多的是在拉鋸戰中不了了之,甚至有“要感謝平臺捧紅了你的歌”這樣的傲慢之語。即便能夠獲得賠償,與節目憑借作品所獲得的影響力與潛在收益相比,實在是杯水車薪。
“維權難”成為原創音樂人之殤。猶記得某位音樂人與娛樂公司曠日持久的版權戰。從搜集證據到溝通拉鋸,盡管有網絡一邊倒的輿論支持,也獲得法院裁定的賠償,但其過程之艱辛讓不少音樂人望而卻步——維權成本太高。
有人說,音樂綜藝關注度持續走低,與華語音樂資源被大量節目暴力開掘甚至面臨“枯竭”不無關系。一而再、再而三的音樂侵權不僅透支的是節目品牌的美譽度,同樣也將使華語音樂原創力付出代價。
我們希望從業者盡快補上這堂版權課,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與傲慢姿態,在被爆出侵權之后,才著手事后補救甚至索性下架了事。好的音樂節目和華語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唇齒相依。一旦信任被透支,縱使再有天籟之聲,也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