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案件播報
9月2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宣布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再度勝訴。被告因發布“范冰冰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等誹謗性言論,被判連續七日發表致歉聲明及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費用16萬余元。此前,該網絡用戶曾因侵犯名譽權被判公開致歉、賠償范冰冰相關損失,并因對范冰冰再度實施侵權行為而被主審法院加重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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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日,演員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再度勝訴。被告陳*朋因發布多條侮辱、誹謗范冰冰女士的微博及博文,被判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微博首頁連續七日發表致歉聲明,并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人民幣161500元。
該網絡用戶曾因發布侵犯范冰冰名譽權微博被判向范冰冰公開致歉、賠償范冰冰相關損失,并因對范冰冰再度實施侵權行為而被主審法院加重判處。
關鍵詞: 范冰冰名譽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