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管理辦公室下發《關于確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影視企業(劇組)安全有序復工的指導意見》,明確表示,要確保影視企業(劇組)安全有序復工,復工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2月12日24時。
意見指出,分階段進行影視企業(劇組)復工。第一階段復工從2月13日開始,影視企業(劇組)員工春節期間均在本地的,經審核通過后優先予以復工。第二階段復工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確定。第三階段復工時間,為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恢復正常拍攝。劇組要按照“能少則少、能近則近”的原則,目前仍在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要勸導暫緩返回。
對于橫店影視城復工進展,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劇組對于復工相當踴躍,2月3日起就有不少申請,但目前為止,尚未有申請通過”,他表示“全面復工,得等到浙江全省解除一級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