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針對紀曉波先生誹謗內容的名譽權糾紛案勝訴,曾造謠“紀曉波在香港被抓”一事的被告人在微博首頁置頂位置向紀曉波先生公開致歉。致歉聲明表示:“本人在未做信息核實的情況下在微博賬號 “何夕” 上發布“紀曉波昨日香港被抓”的不實消息,致使媒體大量報道并損害到了紀曉波先生的名譽。目前本案已經北京互聯網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決書,判定上述內容構成誹謗,侵犯了紀曉波先生的名譽權,本人在此對紀曉波先生及其家人表示誠摯的道歉。”
關鍵詞: 紀曉波名譽權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