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
據韓媒,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19日決定不通過內容為“如果怠慢履行對父母或子女等的贍養義務,就不能繼承其財產”的《具荷拉法》。 因此,已故的具荷拉的親生母親在離家出走20年后重新回來獲得了一半的財產。
實際上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對此做出了需要“繼續審查”的決定,但這是審查委員會的第20屆國會的最后會議,實際上是廢棄了此項立法提案。
因此,根據現行民法,具荷拉的優先繼承者將成為親生父母。 親父和親母各擁有一半,而親父此前將自己的繼承份額轉讓給了具某的親哥哥。
此前,在具荷拉去年11月去世后,曾經放棄親權,不承擔撫養義務的親生母親前來要求繼承財產,哥哥具某認為不合理,并立法請愿了《具荷拉法》。 “具荷拉法”是具某提出的立法請愿,是經過10萬多人同意后提出的立法請愿。 是針對直系親屬或直系親屬不承擔贍養義務,也將失去繼承資格的內容。
具某在上月10日出演CBS廣播節目《金賢貞的News Show》時表示:“這20年,在妹妹去尋找她之前,我從未見過她的臉。 ”去年11月,親生母親來到葬禮上,對妹妹朋友們說‘謝謝你照顧具荷拉’和‘我是她的媽媽’,我感到非常生氣。在和要穿主喪服的親生母親發生爭執的過程中,我發現她正在用手機錄音,就當場將其趕走。”
接著具某說“那邊(親媽方面)認為惡法也是法律,一直主張是惡法。 我一想到妹妹就淚流滿面,真是又可憐又心酸。 希望她在那里可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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