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杰肖像姓名權糾紛案一審勝訴
6月11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李連杰肖像權、姓名權糾紛二案一審勝訴。涉案三家公司因在雜志廣告頁面擅用李連杰肖像及姓名,被判構成侵權,須立即回收并銷毀涉案雜志,并賠償李連杰相關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合理開支1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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