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樂華)于5月18日被市文化執法總隊執行行政處罰。據顯示,處罰依據為《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規定》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從事有損國格人格演出或展覽活動的。
8月27日凌晨,樂華娛樂官方發布聲明回應被行政處罰一事,稱對于樂華娛樂韓國子公司在工作對接中出現的問題,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深表遺憾且致以誠摯歉意,并已接受相關行政處罰;強調公司與祖國立場堅定一致,拒絕一切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針對該事件對公司藝人產生的惡意揣測、誹謗、詆毀行為,必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據悉,樂華娛樂成立于2009年,主要經營范圍為經營演出及經紀業務等。樂華旗下藝人有韓庚、宇宙少女、王一博、周筆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