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其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該賠償金額總數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
10月30日晚,張玉環向媒體表示,現在他和前妻宋小女聯系很少,“因為她現在在那邊可能也回不來了,會有些遺憾,感情還是有的,畢竟夫妻一場,有時候會想她,忘是忘不掉的。”張玉環收到賠償后準備拿出五六萬,適當彌補一下前妻宋小女。
10月31日,宋小女得知此事后表示,她聽到這個消息特別高興,但是“我第一次到江西張家采訪的時候,我就跟記者說了,我不會要他一分錢,不要說五六萬,就是五六十萬,我宋小女也不會要。只要他對兒子和兒媳婦好,對孫子好,我就心滿意足了。“
閃電新聞記者 杜玉潔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