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遼寧大連13歲行兇男孩父母公開道歉。男孩家長通過《大連日報》向被害女孩及其家人道歉,并表示會盡力賠償。大連受害者淇淇媽媽 則表示,不接受這種道歉,道歉信是自己向法院要求的,對方至今沒有當面道歉或實際賠償。2019年10月20日,13歲男孩蔡某某將10歲女孩小淇殺害,拋尸灌木叢。由于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因此公安機關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2020年8月法院判處蔡某家長向小淇家人公開道歉,賠償原告合計超128.6萬元 。
11月6日,大連13歲行兇男孩的父母登報之前。受害者淇淇媽媽發微博表示,“看到道歉信我更憤怒,這種道歉我不接受”。(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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