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羅志祥近日被曝在豪宅頂樓偷蓋露天空中游泳池,北市建管處本月1日認定為違建,羅志祥雖允諾將自行拆除,但建管處上周四派員前往會勘,卻被物業管理公司拒絕開門。建管處表示,本周五將再度前往現場,若仍不配合,可處5000元(人民幣約1157元)罰款,且可連續開罰。
羅志祥遭指私自于豪宅頂樓建游泳池,引發住戶抗議,建管處通知羅志祥于上周二會勘,羅志祥當天有事無法配合,但主動提供照片給建管處。
經認定,建管處確定羅志祥在頂樓加蓋系違建,由屋頂平面圖推估其大小為寬3公尺、長9公尺、深1.5公尺的游泳池,并要求羅志祥限期30天內自行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
建管處表示,違建查報隊為完成查報程序,在本月3日(上周四)派員前往現場勘查并測量泳池實際大小,卻遭管委會拒絕,無法進入會勘。
至于“為何違建人可拒絕公權力進入”,建管處指出,違建人有義務配合市府進入現勘,但管委會稱主委及總干事授權給物管公司處理,并拒絕市府人員進入住宅,該工作人員當下也未強行進入,而是返回發送會勘公文給違建人,通知12月11日(本周五)將再次前往會勘。
建管處表示,屆時前往會勘時,若仍不配合,可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7條,不配合公務機關執行公務,將處5000元(人民幣約1157元)罰款,再不配合可連續開罰加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