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 官微發布《致歉聲明》,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表示,立即對案件進行了復查,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金水法院指出,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該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以下為致歉聲明原文:
近日,我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復查,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兒童健康成長高于一切!我們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認真汲取教訓,正確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釋精神,牢固樹立審慎、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統一的司法目標,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由衷感謝并誠懇歡迎廣大網友的監督和關心。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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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名九歲兒童的父親陳東殺害了這名兒童的母親和外婆,隨后將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子以68萬的價格轉讓給王某。王某付給陳東55萬的首付款后入住。但是,沒有等到房子過戶,陳東就被抓獲并判處死刑。2019年,法院判決認定房屋轉讓合同無效,王某應該返還房屋,這名兒童歸還陳東的賣房所得55萬元。王某后將房產繼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合同無效,歸還賣房55萬元,獲法院支持。因這名兒童未歸還,法院向其發布限制消費令。
(來源:津云)
關鍵詞: 河南9歲孤女成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