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方面就著作權法部分修訂法律案進行立法預告。
該著作權法部分修訂法律案是基于最近頻繁發生的在演唱會、音樂劇等公演場中直接拍攝、錄制公演進行售賣,或擅自將提供網絡觀看的公演進行錄制后發送給公眾等,又名“密拍”、“密錄”視頻的交易被提議立法的。
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方面表示:“這不僅不利于對公演著作的保護,而且也違背了新冠疫情擴散后公演網絡化及收費公演影像市場的發展趨勢”,“因此,禁止在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下,對表演、舞蹈、演奏、歌唱、口述、朗讀或用其它綜藝方式現場表演的著作進行錄音、錄像或發送給公眾的行為。將在防止公演視頻非法泄露和穩固正確的公演文化的同時,保護表演者的著作權。”
關鍵詞: 立法規范演出飯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