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總工會、市企聯/企業家協會、市工商聯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留京過年期間穩定勞動關系工作的通知》,重點從用心留人、用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等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要求和措施,確保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在京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用心留人 開展健康宣教
《通知》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積極發揮聯系用人單位和職工群眾緊密的優勢,充分利用媒體、網站和微信等平臺,重點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大力開展健康宣傳工作,倡導外來務工人員留在務工地過年,將當前國際、國內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勢、留企留京的必要性重要性等講明講透,努力爭取外來務工人員的理解和配合,要提升外來務工人員疫情防護、防控意識,引導他們養成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習慣。
同時,引導各用人單位樹立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從關心外來務工人員生活的角度,切實保障他們的生活條件,讓人留得安心;從疫情防控的角度,嚴格落實《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檢測工作指南》等相關防疫要求,讓人留得放心;從穩生產穩就業的角度,依法落實職工合法權益,讓人留得稱心。
用崗留人 多種形式穩就業
《通知》明確,本市要發揮就業服務指導員、就業服務專員和企業聯絡員作用,了解掌握在京過年外來務工人員基本情況。開展“春風行動”,為有工作意向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崗位推薦服務。充分發揮“共享用工”平臺的作用,引導余缺調劑,幫助節日期間短期用工需求較大的企業,提前對接放假早、富余員工多的企業,促進企業間用工平衡。指導用人單位穩定外來務工人員在京過節期間的勞動關系,規范用工行為,不得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指導用人單位通過工會組織與外來務工人員協商春節期間工資待遇、靈活用工方式等,穩定就業崗位。督促用人單位筑牢節日期間保障職業安全底線,做好疫情防控、勞動安全保護方面的管理,落實用工主體責任,切實消除因春節期間加班生產造成的各類職業傷害隱患。
用薪留人 保障工資福利待遇
《通知》明確,本市將指導用人單位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鼓勵訂單較多、生產任務重、需要不間斷工作的用人單位,在堅決守住職業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協商制定職工春節錯峰放假、彈性休假、薪酬標準等計劃,落實職工合法權益。大力推進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隱患排查和欠薪案件處置,確保春節前欠薪問題“兩清零”。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盡可能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及時化解工資糾紛,努力把各類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苗頭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切實維護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用情留人 組織人文關懷和幫扶慰問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需認真落實《北京市總工會辦公室關于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要求,組織形式多樣的“送溫暖”活動,慰問堅守崗位的外來務工人員、關愛留守過節的外來務工人員、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鼓勵用人單位與工會圍繞春節傳統風俗習慣和職工群眾生產生活實際需求,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吃上可口的年夜飯、為他們向遠在家鄉的親人們送上一份祝福提供方便,提供適合的、富有節日特色的文化體育、娛樂休閑等服務活動,提供更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關懷,用心用愛,讓外來務工留京人員感受到在“家”團圓的溫暖。春節期間慰問和服務職工活動嚴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開展。各級企聯和工商聯組織指導鼓勵用人單位關心關愛外來務工人員,讓外來務工人員在京過一個舒心年。
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并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對于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職工意愿安排補休。
其中,今年春節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為法定節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為調休的休息日。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實行標準工時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先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三種工時制度的加班工資計算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關鍵詞: 春節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