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亞軒起訴微博用戶網絡侵權勝訴
據天眼查App顯示,1月24日,蕭亞軒與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布,案號為(2020)京0491民初5314號,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原告為蕭亞軒,被告為何小歡、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蕭亞軒起訴微博用戶網絡侵權案裁決結果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蕭亞軒稱,2019年6月,其發現微夢公司運營的網站“新浪微博”上,昵稱為“瑾瑾漫步娛樂圈”的微博用戶于2019年5月10日14時22分發布了標題為《蕭亞軒患艾滋病被證實,正在積極接受治療,經紀公司已經把她拋棄》的微博頭條文章,文章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之所以我們最近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聽到她的消息,并不是因為娛樂圈推陳出新的原因,而是蕭亞軒被知情人士爆出他已經身患艾滋病”“蕭亞軒爆罹患艾滋病,經紀人回應情況屬實”“曾經的歌后居然淪落到這種地步,相信與平時她的生活作風有關”等內容。上述微博內容系被告何小歡捏造的針對蕭亞軒進行誹謗、侮辱的言論,涉嫌構成對蕭亞軒名譽權的嚴重侵犯。被告微夢公司系為何小歡提供信息發布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何小歡所使用的微博賬號具有監督管理職責。
裁判結果為,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被告何小歡需在其微博賬號“瑾瑾漫步娛樂圈”顯著位置持續登載致歉聲明十日,若上述微博賬號無法使用,何小歡選擇一家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登載致歉聲明;同時被告何小歡需賠償原告蕭亞軒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經濟損失與合理支出30000元,以上共計80000元;駁回蕭亞軒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