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希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據企查查,導演高希希(原名高西西)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立案日期是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2月30日發布。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共36428412.63元”,具體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高希希同時被限制高消費,多個股權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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