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娛樂賬號造謠姚晨拍戲時不介意跟男演員“來上幾晚”,被姚晨訴至法院,稱被告發布的前述謠言已構成對她的惡意人身攻擊,給她的名譽及社會公眾形象造成嚴重損害。兩起案件中,姚晨均請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
2月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兩起糾紛一審判決書,兩賬號注冊人分別被判賠姚晨2.2萬元。
姚晨訴稱,2019年12月24日,被告李詠輝在名為“毒舌扒姨太”的實名認證賬戶散布謠言:“姚晨在劇中拍戲時候,遇上合心意的男演員的話,她完全不介意跟對方來上幾晚,前提是男演員跟她必須是好聚好散,如果她知道男演員接著她的名氣來搞花樣,她一定會給對方好看的。”2019年12月25日,被告彭戌英在名為“瓜鵝子bot”的賬戶散布同一條謠言。
經調查,“毒舌扒姨太”現有粉絲約835.7萬,“瓜鵝子bot”現有粉絲約379萬。
兩案被告均辯稱,涉事文章屬于轉載行為,并非原創,假設內容不真實亦并非被告捏造,屬于過失行為,嚴重程度較低。
彭戌英還稱,其是一位53歲的農村家庭主婦,經濟條件也很一般。只是因在家無所事事喜歡查閱娛樂八卦新聞,隨手轉載,請法院酌情考慮。目前,上述兩賬號目前已刪除涉事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