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蘇蘇州張先生帶著孩子來到銀行,把孩子從小收到的所有壓歲錢紅包都給孩子存了起來,準備等他長大的時候再給他。張先生稱,孩子滿百日時就給他開了戶,現在卡上余額顯示有10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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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壓歲錢歸誰 《民法典》做主了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關于壓歲錢的歸屬和使用爭論越來越多。今年1月實施的《民法典》對壓歲錢的性質、歸屬、由誰管及怎么用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在法律上,壓歲錢是孩子獲得的贈與,應當歸受贈人所有。”李軍介紹,《民法典》對贈與合同進行了規定,即贈與合同系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未成年人接受長輩的壓歲錢贈與沒有年齡限制。”李軍說。他介紹,《民法典》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按照上述規定,孩子接受長輩的壓歲錢屬于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接受。
壓歲錢歸誰?
歸孩子所有,但孩子不能隨意支配
胡家艷介紹,《民法典》規定,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也就是說,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的限制,只能從事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雖然壓歲錢歸孩子所有,但孩子不能隨意支配壓歲錢。” 胡家艷說。因為未成年人缺乏社會經驗,心智不成熟,因此只能從事跟他(她)年齡相適應的行為,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由父母代為支配,如果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購買大件用品或者大額打賞主播,這些都需要經過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認。
壓歲錢怎么用?
孩子闖禍,優先用于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做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另外,《民法典》還規定,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人對他人構成侵權,比如將別人打傷、弄壞別人的玩具,則應當從未成年人的壓歲錢中優先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父母進行賠償。
壓歲錢誰來花?
父母可以支配,但只能花在孩子身上
關于壓歲錢的管理,李軍介紹,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作為撫養權人,可以代為保管壓歲錢,但除了用于維護孩子的利益外不能隨意支配這筆款項。比如孩子要上學,父母可以用這筆錢支付教育費;孩子生病,可用于支付醫療費;為了防止這筆錢被盜,父母可以替孩子將這筆錢存入銀行等。但如果父母將孩子的壓歲錢用于自身支出,那就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總之,父母可以處分孩子的壓歲錢,但原則是只能花在孩子的身上,不能花在自己和他人的身上。”李軍說。
胡家艷也表示:“父母應當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不得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的財產牟取不正當利益。壓歲錢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他(她)可以委托父母保管,父母不能據為己有,也不能單純為自己消費。當然,如果父母想用壓歲錢為未成年人購買供其適用的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給孩子報輔導班等,這些都是可以的。”(辛文)
關鍵詞: 一歲半男孩賬戶存10萬壓歲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