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朝陽法院再一次落槌,對李亞鵬及哥哥李亞煒被控“欠債4000萬”一案做出重要判決:李亞鵬及哥哥李亞煒仍被判決需要向原告公司支付4000萬元債務及利息。
而早在2015年,李亞鵬兄弟與原告公司泰和友聯的相關訴訟已經有所判決。朝陽法院一審判定,李亞鵬、李亞煒向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及利息。但李亞鵬不服堅持上訴。直到2018年,李亞鵬因未履行判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而就在判決下達的前兩日,3月14日,有網友拍到李亞鵬和女友海哈金喜去和老友聚會的照片。而且看照片李亞鵬的心情似乎還不錯,完全沒有背債在身焦頭爛額的樣子。眼尖的人還發現,這位老朋友是久未露面的楊麗萍。
3月17日下午4點,記者針對李亞鵬欠款4000萬官司一案多次電話撥打李亞鵬本人電話,雖然電話通了,但李亞鵬始終不接電話。發去短信,也不回復。無奈之下,記者又打通了李亞鵬新女友海哈金喜的電話,試圖請她幫忙找到李亞鵬或其經紀人,海哈金喜聲稱:“對不起,這個事你不用問我。”至于此事是否會影響兩人感情,她仍然說“這個事你不用問我。”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獲得李亞鵬的回應。
有媒體聯系到了李亞鵬的代理律師,對方回應稱:“本案屬于普通的商事糾紛,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此一審判決并非生效判決。我方將依據事實和法律提起上訴。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對方利用李亞鵬先生的公眾人物身份,多次斷章取義制造新聞,通過社會輿論對當事人及案件審理施加壓力,甚至故意違反庭審紀律,將記者虛構身份帶入庭審現場,并因此受到法庭訓誡。針對對方上述行為,我方保留相關權利,并堅信本案最終會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被告方是李亞鵬及李亞煒兄弟持股的麗江雪山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雪山公司”),原告方是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泰和友聯”)。2012年,雙方準備合作完成完成麗江的“雪山文苑”項目,簽訂了框架協議。隨后,泰和友聯便向雪山公司注資了6000萬,并獲得了10%的股份。
重點來了!雙方還約定,項目開發期3年。3年期滿后,泰和友聯將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于是到了2015年開發期滿,李亞鵬、李亞煒又與泰和友聯簽訂了《承諾函》,里面提到了要在2015年12月25日前向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
然而李亞鵬兄弟卻一直未支付款項,于是被泰和友聯公司訴至法院。
2017年,北京朝陽法院首次作出一審判決,李亞鵬、李亞煒被判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李亞鵬、李亞煒不服上訴后,2018年,北京三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年,該案進入執行階段,但李亞鵬、李亞煒依然不服判決,繼續申請再審。
此后兩年間,案件又交由北京三中院再審,以及朝陽法院重審。近日,朝陽法院再次維持原判,要求李亞鵬及哥哥李亞煒向原告公司支付4000萬元債務及利息。
2018年,由于李亞鵬一直未執行判決,還一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一直到2019年案件進入重審階段后,“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才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