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張杰工作室轉發了案情通報,表示張杰名譽權案件勝訴。被告張某(網絡ID“零中仙”)因發布惡意歪曲張杰形象的侮辱性言論,被法院認定構成名譽權侵權。判決要求張某持續7天公開道歉,同時,法院凍結被告張某個人銀行賬戶用于履行賠償款支付義務。
3月17日,張某已發表致歉聲明,并履行賠償款支付義務。
網友對此結果也是紛紛表示支持:“哭了,終于有結果了,未來也請好好保護張杰吧!”“網絡不是不法之地,正義雖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關鍵詞: 張杰 名譽權案件 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