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記者從警方采訪獲悉,云南省魯甸縣的趙某某,通過微信認識了貴州赫章縣吳某某,兩人確立戀愛關系,吳某某到趙某某家與其同居一段時間后回到赫章,趙某某要求她回去繼續同居遭拒。趙某某心生怨恨,偷偷來到貴州毀壞吳某某父母墳墓。赫章警方接到報警后展開偵查,目前已從云南抓獲嫌疑人趙某某并依法刑事拘留。
據赫章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于2021年3月19日,破獲了一起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目前,已將犯罪嫌疑人從云南押回,案件的起因還得從一年前說起。
辦案民警說,2020年11月21日,赫章縣公安局哲莊派出所,接到赫章縣哲莊鎮發達村王某某報警稱:其親人位于該村公墓內的墳墓(碑石)被人故意損壞,請求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工作。
經民警大量走訪調查得知,云南省魯甸縣的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1年3月19日,辦案民警趕赴云南省曲靖市,在會澤縣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成功抓獲。經訊問,趙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交代了其偷偷毀壞墳墓的過程。
趙某某目前已被赫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交代,2019年3月左右,他通過微信認識了貴州赫章縣的吳某某(系案件受害人王某某丈夫的妹妹),之后兩人確立戀愛關系。幾個月后,吳某某到趙某某家與其同居。2020年9月,吳某某以看病為由回到赫章,趙某某多次聯系吳某某,要求她回去繼續與其同居,但都被吳某某予以拒絕,他由此心生怨恨。
2020年11月19日凌晨1時許,趙某某攜帶事先準備的鋼釬和手錘等工具,駕車來到貴州赫章縣哲莊鎮,將吳某某父母墳墓的碑石砸毀后逃離現場。經認定,吳某某父母墳墓被毀壞的碑石,價值人民幣17520元。
趙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目前,趙某某已被赫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關鍵詞: 男子挖女方父母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