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4月8日,藝人蔡卓妍(阿Sa)及男友石恒聰疑遭粉絲恐嚇案件今日開審。涉事女子疑不滿偶像阿Sa不肯澄清社交網假帳號一事,涉嫌在阿Sa與男友愛巢筆架山道6號屋外的木板上涂鴉,及涉嫌在阿Sa社交網留言:“不說真話就上去大屋放火。”又恐嚇石恒聰留言:“X你老母,信不信我明天去筆架山道6號刮花你木板。”最終女子被控刑事毀壞及兩項刑事恐嚇罪。
報稱無業的31歲女被告,被控于去年2月24日在筆架山道6號屋外損壞一塊木板,并于去年3月2日或之前某日威脅石恒聰及蔡卓妍,會使石佩藍之財產及筆架山道6號屋損壞,并意圖使他們受驚。
阿Sa及石恒聰均為案中事主,但控方沒傳召兩人出庭,只傳召石恒聰胞妹石佩藍及保鏢出庭。石佩藍庭上供稱,事發時6號屋正在裝修,她與被告不相識,但事發前差不多每日都見到被告在寓所附近,有時在車上離遠已見到被告,令她擔心自身安全。她又透露被告曾在其社交網留言,提及她的出入時間、車牌號碼及車款等,令她感到滋擾,被迫刪除社交網帳戶。被告強調只是想受到偶像關注,認為自己是小朋友行為,當時很憤怒才作出留言。裁判官葉啟亮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聆訊9日繼續。
對于此事,阿Sa所屬公司英皇回應:“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評論。”